『壹』 被老闆辭退了我怎麼解決
一、被老闆辭退了我怎麼解決
1、被老闆辭退的解決方法如下:
(1)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在協商解決過程中,應當注意獲取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原因或理由,為協商不成時提起仲裁或訴訟時收集、全保證據作準備;
(2)用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相關問題;
(3)及時向相關機構、部門投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辭職要注意哪些事項
1、挑選離職時機,一般情況下,需要提前半個月到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以便留給公司足夠的時間來安排整體人員的調度問題;
2、選擇離職方式。離職方式可以分為口頭離職、書面離職。一般情況下而言,如果是在入職前和某一個公司簽有協議的員工,就必須要選擇書面離職,以拿到離職證明為准;
3、保留離職信息。這個保留離職信息,不僅僅是要保留離職證明的問題,還有離職信息要在上司批准之前,盡量做到保密。如果離職信息提前泄露,不利於人際關系的和諧相處,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
4、要做好離職交接。在做離職交接這件事時,要盡量毫無保留的將所任職位的工作情況和工作經驗教授給交接人員,使其能更快的適應工作,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轉。
『貳』 重慶一女子因為下班後拒絕應酬,結果被公司辭退,你認為女子該如何維權
重慶一女子因為下班後拒絕應酬,結果被公司辭退了,個人認為女子應該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下班的時間本來就是屬於員工個人的,而公司卻也強制要求員工應酬,這就意味著耽誤了員工的時間,並且有一些應酬可能並不適合女生去。
最後,這個公司也徹底進入了大眾的視野,小編相信這個公司竟然有這樣的情況存在,那麼這個公司的管理也不會特別規范。
『叄』 被領導辭退了怎麼辦
被領導辭退的解決辦法如下:
1、被單位無故辭退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違法解除的賠償金、工資、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加班工資等,從員工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勞動者在拖欠工資的維權中需注意的有什麼: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系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肆』 52歲女員工中途被老闆辭退怎麼辦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系(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