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姑娘,漢族人能娶嗎
可以通婚的 1949年以前,苗族除了個別原妻不生育而有一夫多妻外,其餘都是實行一夫一妻制。苗族一般都不與他族通婚。同民族不同服飾的支系也少通婚或不通婚。苗族禁止家族內通婚。
在黔東地區,甚至凡是拜為兄弟的被視為同宗人,其子女是兄弟姐妹關系,也不能通婚。近幾十年懂得了姑舅結親不科學,也改變了姨表、姑表結親的舊習俗。
苗族越是聚居地區,越是婚姻自主,通過青年男女親自參加「遊方」社交活動來實現。現在基本已解除苗漢不通婚的狀況。
B. 苗族婚嫁風俗
苗族古代婚姻曾經歷過血緣婚、「普那路亞婚」,對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等形態。實行一夫一妻制以後,婚姻締結有自主婚和包辦婚兩種。結婚年齡一般在16歲至23歲左右,男性婚齡稍比女性大些。苗族社會嚴格恪守著一夫一妻制和宗支之內,血族之外的婚制。苗族青年男女多是通過遊方,雙方自願就可以互為配偶,建立家庭。其限制只要不是同宗共祖祭鼓(指有共同父系血緣關系的後代),就可以結婚。姨表之間的子女均視為親近同胞,禁止通婚。親戚間不同輩份不能通婚。有的在歷史上因婚姻或其它糾紛涉及訴訟,經發誓過不通婚。過去有些苗寨男女不與本民族中的不同方言的人通婚,通婚對象在本寨幾個姓氏成員中選擇。由於歷史的原因,過去都不願與不同民族通婚。有的苗族宗支甚至不願與不同服飾的苗族結親,寧願到幾十里甚至上百里以外的寨子里找服飾相同的苗族通婚。
苗族婚俗「四步」
婚前
苗族青年男女經過戀愛情投意合後,父母便為他們選擇吉日結婚。但結婚前一段時間內,男女雙方卻不能見面,俗稱"婚前不見面",結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結婚用品送到女方家過目。這些迎親禮中,有一張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它是用25斤到30斤糯米面做成的,足有簸箕大,表示結婚後新郎新娘團團圓圓,豐衣足食。
迎親
結婚這天,男女雙方都在家裡宴請親朋好友和同村寨的鄉親。新郎由幾個伴郎陪同,帶著禮物前去娶親。娶親者中要有一位經驗豐富的中老年男子,娶親者到達女方村寨時,會有一引起婦女伸出竹竿攔住去路,要與娶親者對歌。每對完一首歌,娶親者都要拿出禮物給這些婦女,她們才會收回竹竿讓路。如此走一段,對歌一次,反復數次才能到達新娘家。這期間,還要防止新郎讓婦婦們搶走。如搶走了,她們會把新郎藏起來,讓娶親者不能按時娶到新娘。到了新娘家,姑娘們還會圍住新郎,將他折騰、戲弄一番,引得賓客發出陣陣鬨笑。 更有甚者,有的姑娘還用鍋灰把新郎的臉抹得黑不溜秋的。望著新郎的狼狽樣,人們會爆發出鬨堂大笑。
婚禮
新娘娶回家後,要舉行拜堂儀式,新郎新娘要向長輩和賓客敬酒,並接受他們的祝賀。吃飯開始前,新郎新娘要先給父母喂第一飯碗吃飯。在期間,女方家來送親的姑娘們可以瞅准機會,用大竹籮筐罩住新郎,使新郎動彈不得。望著在籮筐內掙扎的新郎,人們歡笑成一片,給婚禮增添了無限的情趣。
在苗族聚居的一些地方,還保留著古老的搶親習俗,他們稱為拉咪彩。在男女青年自由戀愛的基礎上,雙方共同商定了搶親的時間和地點。屆時,男方約幾個要好的夥伴,去把新娘搶回家。據說,實行這種形式上的搶親,如果將來夫妻不和或男方喜新套舊,女方才有理可講。把新娘搶回男方家後,再按苗家的規矩舉行婚禮,同時,男方家要派人帶著禮物去女方家說明情況,賠禮道歉,女方家也會斥責和吵罵幾句,接著便收下禮物,有些地區,搶親還會發生一場充滿樂趣的打鬥:姑娘得知男方要來搶自己,就故意躲起來,並邀約同村寨的女伴數人,手持掃帚、竹棍等候。當男方的搶親者來到預定地點時,並不見新娘的蹤影。迷惑間,突然伏兵齊出,無數的掃帚、竹棍落在搶親者的頭上、身上。小夥子們頓時省悟過來,但按習俗是不能還手的。他們一邊挨著掃帚和竹棍,一邊機警地搜尋著新娘。當發現新娘的蹤影後,他們便齊心合力,避開姑娘們的追打,把新娘搶回男方家。
按習俗,新娘搶回新娘家後就不能再離開。新娘一到男方家,就意味著已成為男方家的成員,就不能隨便回娘家。在麻栗坡等地,把姑娘搶到男家後,先用一把紙傘把她象徵性地罩住,然後再由
哭嫁
哭嫁一般從新娘出嫁的前3天或前7天開始,也有的前半個月、一個月甚至三個月就已揭開了哭唱的序幕。不過,開始時都是斷斷續續進行的。可以自由地哭。親族鄉鄰前來送禮看望,誰來就哭誰,作道謝之禮節。喜期的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上轎時,哭嫁達到高潮。這段時間的哭唱必須按著傳統禮儀進行,不能亂哭。誰不會哭,就會被別人嘲笑甚至歧視。總的來看,哭唱的內容主要有「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叔伯」、「哭陪客」、「哭媒人」、「哭梳頭」、「哭祖宗」、「哭上轎」等。「歌詞」既有一代代流傳下來的、傳統的,也有新娘和「陪哭」的姐妹們即興創作的。內容主要是感謝父母長輩的養育之恩和哥嫂弟妹們的關懷之情;泣訴少女時代歡樂生活即將逝去的悲傷和新生活來臨前的迷茫與不安。也有的是傾泄對婚姻的不滿,對媒人對自己亂定終身的痛恨與無奈,等等。
苗族婚俗方式
台江苗族婚姻大都是當事人自主婚姻,其締結方式可分為自主自由式、說合自由式和說合古典式三種。[1]
自主自由式
是青年男女在「遊方」活動中,通過自由戀愛結為夫婦的婚姻形式。從認識到結婚,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對自己的婚姻擁有絕對的自主權。這是當前苗族青年婚姻締結的主要形式[1]。
說合自由式
是經過親友說合介紹,而雙方又經過遊方戀愛,自願結合的婚姻形式。男青年在節日集會或平時遊方中同女方相互認識以後,可請親友前去說合,徵得女方家同意即可定親。此後,雙方進一步加深了解,發展感情,條件成熟,便可結婚[1]。
說合古典式
(包含有關系婚、姑舅婚兩種形式):帶有濃厚民族特色,至今仍流行於縣境內,它均系男女雙方及其父母都事先同意了的親事[1]。
上述婚姻締結形式,除說合古典式外,都要經過遊方、說合提親、定親擇日、接親等四個相同與不相同的過程。
苗族青年遊方
是青年男女自由戀愛和進行擇偶的主要手段,可能是源於古代的對偶婚姻演變而來,並向一夫一妻制發展階段形成的。「遊方」雖屬群婚的殘留,但絕不是毫無道德的私合濫交,乃是主要傳統習慣在道德規范下進行的。因此,無論男女進入遊方場後,都要講文明禮貌,必須遵守一些約定俗成的規章。[1]
遊方活動不是隨處可以進行,而必須在特定的地點,苗語稱「嘎打良庚」,通稱為「遊方場」。設多少「遊方場」,則依寨內居住姓氏或宗族多少而定,若一個寨子同屬一個氏族,小寨的則設一個遊方場,大寨可設兩個以上遊方場。若多姓雜居,則各姓氏設各姓氏的遊方場。總之,以同姓或同宗男女迴避為原則。這些供青年男女社交活動的場所,一般設在寨邊或寨中,講究的設有石凳、木凳,栽有百年大樹,因而這些地方被視為風景名勝之地。若農閑季節,遊方頻繁,白天亦在進行。為了禮貌,尊重女方寨子,不宜在寨中遊方場談情對唱,可擇在離寨子不遠而人能看得到的河邊、路口、橋頭、樹下、草坪等地方,而不能在隱蔽之處進行。[1]
為了方便青年男女社交和談情說愛,苗族祖輩專給青年男女特定遊方節日活動日期,如番召一帶於農歷二月、六月和七月這三個月,分別舉行三次青年男女集體輪流坡會活動;壩場、寶貢、井洞塘、良田、革東等地,每年於農歷二月十五日分別舉行坡會(苗語稱『舊波』,近年有人外延為『吃姊妹飯節』);榕山、楊家寨於農歷三月十五、十六日分別舉行坡會(同上);排羊、台盤於農歷六月吃新節後,規定場期為青年男女進行「游卯」活動。
凡苗族青年男女年屆十六、七歲,都有過遊方活動。十八至二十歲左右最為活躍。當他們在各種公開的社交活動中,一旦情竇初開,本能地自然會產生對戀人愛慕之情。青年男女們不但與一向傾慕的對象暢抒情愛,連素不相識的異性也可以毫不拘束互相攀談對唱,從中找到心心相愛的對象。他們通過吟唱顯示歌才,披露心聲,交流思想,建立感情,以自擇婚配,因而婚後離棄極少。[1]
青年男女遊方有多種多樣的時間與形式,各地不一。有的規定在節日才能進行,有的只許在節日的白天進行,有的只許在傍晚或晚間進行,有的可以在女方家裡進行,有的只許在遊方場上進行。活動最頻繁是農閑季節,每到夕陽西下,夜幕降臨後,最為活躍。過年和吃新節期間,遊方場中,趕場路上,姑娘們象歡度節日那樣,相邀成行。沿途穿著整齊的小夥子們,不管相識與否,不論舊交、新好,都可與她們對歌攀談或尋覓知音,選擇配偶。集鎮街道旁,處處都見青年男女們聚談的所在。在各種喜慶集會或插秧或打完穀子後,小夥子走村串寨遊方活動,十天半月不歸,也不帶盤纏,所到之處,由姑娘招待。在對歌交往中,使青年男女都各有為數不等的朋友,有情者還結成情侶接至男家。
C. 苗族的求婚習俗是什麼樣的呢結婚習俗是什麼呢
苗族都實行一夫一妻制。婚姻比較自由,青年男女通過「遊方」、「跳花」等活動,藉以認識,相互了解,建立感情,進而確定婚姻關系,再由男方托入向女方說親,履行定婚、結婚儀式。
D. 貴州苗族女孩漂亮嗎,那有誰能夠告訴我,怎麼才可以娶到她們,我朋友問的
苗族菇涼確實有些很漂亮,如果你想娶到純正的苗族妹兒,建議你去貴州凱里雷山鎮,然後看到哪家門口放著帶紅布的凳子,你就趕緊坐上去,這樣你就成人家女婿的,這是傳統苗族菇涼爸媽選女婿的方式。你也可以每年3月3去雷山鎮和苗族菇涼對山歌,這樣也可以娶到。望採納,祝你好運
E. 漢族人要怎麼做才能娶到苗族姑娘
我的家鄉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我是侗族,我們這邊很多少數民族已經不會說少數民族的語言,已經漢化,我也一樣。不管與任何人相處,必須友好是前提,還要互相尊重。我們這里沒有相親的習慣,年青人都是自由談婚論嫁,父母起的作用不大。父母也不會強制性要多少彩禮,有多大能力辦多大的事。你可以通過朋友接觸苗族姑娘,但不是每個苗族姑娘都能歌善舞。如果你們確定戀愛關系後需要回家見父母,如果你給父母的印象不是太差,事情基本搞定。見父母需要主意以下幾點:尊重 們這邊還保留著一些民族生活風俗習慣,例如節日 婚喪風俗習慣等。在相處的時候你必需尊重。友好 苗族人好喝酒,待客時把酒放在最前位,以客人喝醉為最好,你可以裝醉。還有就是吃飯的時候長輩喜歡幫你夾菜到你碗里,你不能嫌棄,必需吃了。謙虛 踏實 苗族人相當團結,尊敬老人,還有就是要盡可能為主人掙面子。苗族人喜歡入鄉隨俗,講話做事要謙虛。勤快大方 見父母期間,要幫助家裡人幹活,做家務,苗族男人做家務受歡迎,吃苦耐勞會被看好。幫家裡買些實用的東西,缺啥買點啥,當地好吃的必須得買一些。其餘的你可以和讓女孩告訴你該如何做。
F. 雲南苗族的女孩子結婚或者苗族的是不是有什麼特殊的結婚習俗
我的老家是黔東南的台江縣,那裡有96.7%的人口都是苗族,號稱天下苗族第一縣。有著濃郁的苗族婚俗習慣和獨特的酒文化習俗。
「遊方」是我們苗族人民戀愛的主要方式。
我們那一般都是在晚上「遊方」,但是農歷三月十五的姊妹節(施洞鎮一帶)和「六月六」的游卯節(巴拉河畔一帶)除外!
一般每個村寨都有兩個指定的給青年男女「遊方」的場所,在我們那叫「馬郎場」,一個是晚上用的,一個就是給農歷「六月六」時白天用的(一般都是在寨子邊上的楓樹林里。註:楓樹是我們那裡的風水樹,一般都有3人合抱那麼大)。
到了農歷「六月六」那幾天,本寨的姑娘都打著花傘,來到寨子旁邊的楓樹林里,唱起了飛歌。其他寨子的小夥子聞歌而來,先是勾肩搭背地對著姑娘們對歌,然後相中了喜歡的姑娘之後,就拖上那位姑娘到一旁對歌……
我還記得其中的一首開場白似的飛歌——
大西響大呀,
滿娘季對多,
多咖上乃么,
呆洗「列啊」滿「也哦」?
——啊……吼……
歌詞大意是:來交談吧,你們在那麼遙遠的地方,遙遠得有一輩子,(如果再不來交談的話)哪個還能夠與你們親近呢?
看看,咱們苗族談愛很直接吧,愛就是愛,沒有什麼花花腸子!!
一般經過數次遊方交流,小夥子如果對姑娘有意的話,就可以向姑娘討要「嘎迭」(苗語:圍兜,我們那的苗族女孩都有自己精心綉制的圍兜,圍在衣服外面,煞是好看。)。如果姑娘喜歡小夥子的話,一般不會拒絕小夥子的要求的。
討到「嘎迭」之後,小夥子會跟家人商談,告訴家人自己喜歡的姑娘的名字。然後家中老人就會托姑娘寨子里的自家親戚去調查姑娘家的背景,只要是調查姑娘的為人、相貌、家中是否有不幹凈(比如有蠱蟲或者亮鬼之類)的直系親屬。如果沒有的話,就派親戚到姑娘家說親,姑娘家的老人也對小夥子家進行同樣的調查,滿意之後,才答應這門親事。
接下來就是選定接親的日子,選好日子之後。到了接親那天的晚上10點鍾左右,男方小夥子就帶上本寨的一兩個小夥子一起,出發到女方家接親。
到女方家之後,女方已經穿上了家裡准備的銀衣,盛裝待發了。別以為小夥子們能夠輕易地就把姑娘接走了,因為按我們那的習俗,小夥子們得經過攔門酒和擦鍋底灰這兩道關。
攔門酒一般容易過,我們那的小夥子個個都是海量,一般一兩斤米酒之後,女方家的代表們都會放小夥子們進門。但是進門之後,躲在暗處等候多時的姑娘的姐妹們就會拿出用豬油攪和過的鍋底灰出來,一把一把地抹在小夥子們的臉上,小夥子們也不是吃素的,也搶過鍋底灰往姑娘的姐妹們臉上抹去……一下子,姑娘和小夥子們都成了黑臉包公!!
嬉鬧過後,小夥子們就圍在火坑旁邊,一邊享用女方家裡准備的簡單送別宴,一邊接受著女方家老人們的祝福語。
宴畢,女方姑娘的弟弟或者哥哥就背上姑娘出門,跟新郎一起來的小夥子們就放起帶來的鞭炮。來到馬廊場之後,哥哥或者弟弟放下姑娘,姑娘要在馬廊場和姐妹們告別。姑娘和小夥子一起在馬廊場唱了幾首飛歌之後,姑娘就打傘,在自家一姐妹的陪同之下(主要是幫新娘挑首飾和衣服),走路去新郎家。陪同新郎來的小夥子們又開始放鞭炮,一直放到出了寨子的范圍。
到新郎家的寨子旁邊時,陪同新郎來的小夥子們又開始放起鞭炮來,一直到新郎家門口。這時等候多時的新郎家的人就出門來迎接新郎新娘(有時候是在寨子外面的路口迎接),新郎家裡的妹妹就接過新娘的首飾衣服擔子,寨子里的男女老少都出來看新娘子。
新娘進門之後,就待在新房裡不出來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五六點鍾才在新郎的妹妹的帶領下,挑著水桶到本寨子的水井裡去挑水。但是寨子里的婦女和女孩子可以到新房裡去看新娘子。
新娘進門,一般都由寨子里有名望的老人(族長或者鬼師——做法事的師傅)主持簡單的迎接儀式,殺了一隻雞,煮成一鍋菜,叫上幾個寨子里的老人,和一起接親的小夥子還有陪同而來的女方家的那姑娘一起吃點飯、喝點酒。鬧到2、3點左右,然後散去。
第二天5、6點左右,新娘就在新郎家的妹妹(沒有妹妹可以叫堂妹或者侄女代替,要沒有出嫁的女孩帶路)的帶領下,挑著水桶到寨子里的水井裡去挑水,一直把水缸里放滿水,以代表真正成了男方家裡的一份子。
新郎家的男人和婦女們也開始忙碌起來,殺豬的殺豬,煮飯的煮飯,開始准備盛大的婚宴!
一般苗家的結婚宴,全寨子五服以內的親友都會參加,還有舅舅姑媽等親戚都會來,一般都要有300人左右參加。招待這么多的親友,一般要殺500斤左右的豬(兩頭甚至三頭),煮5、6百斤以上的米和喝1000斤以上的米酒!要在新郎家裡招呼這么多人是容不下的,好在每次婚宴都有幾個負責人,安排得妥妥當當的!他們就動員新郎家裡的兄弟和叔伯或者新郎家的鄰居,由新郎家出米出菜,在這些人家煮飯煮菜並擺上宴席。
一般安排有專人煮飯,專人收禮,專人記帳,專人安排帶客到各個宴席就餐並陪酒,專人發放白肉(就是將豬肉整大塊放到大鍋里和著青菜和大米煮熟,然後切成小塊,發給婦女和小孩帶回家吃的,一般是一人一塊)等等。
小時侯最喜歡就是婚宴發放白肉了,因為那時候窮,很難吃到肉。每當領到白肉之後都捨不得吃,留到晚上回到家裡放在火坑裡烤出油之後再拌著辣椒醬下飯吃,一塊小小的白肉竟然能夠讓我吃上三碗白米飯,現在想起來,真是奇跡!!
小時侯婚宴時,一般每家每戶的家庭主婦都會帶上自家炒的菜(一般是魚肉之類),拎上一瓶酒,再帶上一升米(有時還在米里插上幾塊或者十塊錢),到新郎家去赴宴。米就倒到收禮台的籮筐里(禮錢有專人收),並有記帳的記錄在冊。九和菜就帶到宴席上與大家享用了。
我們那一般是流水席,來了客人就吃,吃了就走,下批客人來了又上菜接著吃……桌子是傳統的長桌子,一般兩米長,70公分寬,80公分高。飯菜擺好之後,主客圍在長桌旁邊,長桌的主席上一般坐著有威望的男人。
坐好之後,由主席上的人先祝酒,接著按輩分和主客輪著祝酒:「酒咯XX,酒咯XX……」如此這般之後,才開始動筷子夾菜!
酒過三巡之後,人們開始敬酒,先是由輩分低的敬輩分高的(不論老少,只論輩分),再由客人敬主家。我們那敬酒不是象漢族和其他地方那樣將酒杯端起對著所敬之人,然後一飲而盡,或者相互碰杯。而是雙手舉起自己的酒碗,端到所敬之人嘴邊,一邊唱著酒歌,一邊看著對方一飲而盡!偶爾對方還會客氣,一邊常歌回應,一邊端起自己的酒碗,一手接著所敬之人的酒碗,一邊將自己的酒碗送到所敬人的嘴邊,兩人一起一飲而盡……
酒到酣處,男人們和婦女門都情不自禁地唱起酒歌,歌聲響徹雲霄!!
醉了,男人和婦女們就跳起舞來,一邊唱一邊跳,不時還互相用自己的臀部與對方臀部相撞……更有甚者,拿出鍋煙灰,或者顏料水在對方臉上互抹!!
呵呵,我淳樸豪爽的同胞呀,你們給了我無盡的美好回憶!!
常常懷念小時候的日子,那時候我們那裡還沒有電燈,每天晚上都點著煤油燈過日子,「遊方」時就靠一把手電筒。小時候我就有一把屬於自己的手電筒,是我叔叔送的,用來晚自慣用的。
每當夜晚吃過晚飯之後(一般是9點左右),我們寨子里的的馬郎場和其他周邊寨子的馬郎場上就開始響起悠揚的飛歌和尖銳的口哨聲,偶爾還有動聽的木葉聲……讓人心馳神往!
記得上小學四年級時,每當下自習之後,都要到「丟當」(有椅子休息的地方,一般每個寨子都有,主要是年輕小夥子聚集商量到哪裡「遊方」的地方。)去叫比我們大的青年們教我飛歌和情歌,那時候學了好多,可是現在都不記得了!偶爾晚飯也不回去吃就直接跟他們到周邊的寨子里去,看他們如何「遊方」。那時候很調皮,對性也是朦朦朧朧的。喜歡在馬郎場里做惡作劇,做得最多的就是捉一些小蟲放進比我們大的女孩子們的脖子里和跳起來打他們的胸部(那時候很矮),現在想起那些事情來,真是汗顏……
姊妹節是我們台江縣施洞鎮一帶一個有關苗族戀愛的節日,到那天,附近村寨的女孩子都到山上採集一種樹葉和糯米煮成五顏六色的「姊妹飯」,還到田裡撈魚呀蝦呀之類煮成「嘎本梭」(榨辣子湯),等待其他寨子的小夥子到來。
一般小夥子到來之後,都會帶些好菜或者禮物來。吃「姊妹飯」是有奧秘的,如果哪位姑娘喜歡小夥子的話,就會在「姊妹飯」里包上一樣東西給那小夥子,如果不喜歡的話,小夥子就會看到姑娘送給他的「姊妹飯」里包著辣椒。(小時候聽說過,不知道是否屬實)
現在,台江縣政府已經把「姊妹節」和本來在農歷五月二十五舉行的「龍舟節」整合成「姊妹節」,搬到了縣城台拱鎮舉行。在縣城裡的翁你河上築了條攔河壩,並在壩上建了古色古香的風雨橋。在「姊妹節」的時候,就蓄水成湖,用來舉辦龍舟賽,至今已有10年歷史了。
歡迎各位紅網的網友到號稱天下苗族第一縣的台江縣去體驗別有風情的苗族婚俗,領略苗族人民獨有的酒文化。謝謝!
G. 苗族人結婚的風俗習慣
苗族結婚儀式非常隆重,在結婚前一月,女方開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會陪哭,嫂子們勸解亦哭,統稱「哭嫁」,實際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禮到女家。女方則宴請賓客,舅爺,姑爺及親友禮作賀。這時「哭嫁」也達到高潮。
結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賓客齊集,男方必須在插花日派迎親隊伍去女方家。迎親隊伍由年青的7----11人單數組成。領隊的男人叫「娶親大哥」,女子叫「娶親婆」另外還跟隨一班吹鼓手[樂隊]。迎親隊到女方家寨外即鳴放鞭炮,女方緊閉大門,必待娶親大哥送 上開門禮紅包,講一番娶親客套話,才准進門, 迎親隊坐席飲酒時。女方村中的姑娘們會向迎親客人們勸酒,必將迎親客人灌醉,姑娘們還借勸酒、上菜、上茶、盛飯等伺機向迎親人臉上摸抹鍋底黑,摸得娶親人個個成為大花臉,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蕁麻葉對娶親人圍攻,打得娶親人遍體都是豆渣;蕁麻葉蜇得娶親火焦辣疼,叫「打親」「打發」,既越打越親,越打越發。要女方待老年人出來制止才停。然後,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對唱山歌,通宵達。結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開始發親,由女方送親大哥[兄弟]背新娘從正門出換新鞋送入戶門外的花轎中,抬去男家。若途中與別寨娶親隊伍相遇,則各搶先從高處繞過。到了男家門外就由娶親大哥背新娘從門前火盆上走過,然後新郎新娘行禮拜堂,男方則大擺宴席三天,答謝親朋好友等不在話下,過完三早後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親小住幾天。
H. 苗族結婚習俗
苗族婚俗
多數苗族地區婚姻自主程度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擇偶為主要目的的傳統的自由社交活動形式。湘西叫做「趕邊邊場」或「會姑娘」,黔東南苗族則稱為「遊方」,廣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稱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稱為「跳花」、「跳場」等等。在這類社交活動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單獨地、公開地或悄悄地對歌和交談。以對歌的形式談戀愛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於民族色彩的風俗。一些苗族社區還有專供青年們談戀愛的場所,如黔東南的遊方坪、滇東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擇偶不重財產和家境,更看重個人才華和品性。
找到合適的戀人後雙方即可交換定情物。結婚,一般情況下需徵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數苗族地區,青年自主婚姻與父母包辦婚姻並存,這兩種情況不一定是不可調和的矛盾,只看哪種傾向更重。一般來說,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徵求意見,強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會習俗允許並維護青年人的自由選擇。因此更多的情況是自由戀愛後由父母主持婚姻。具體步驟是,青年人談好了,男方徵求父母的意見後請媒人到女方家說親。正常情況,女方父母不會反對,有時須用雞卜來決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經說媒定親,雙方即商談結婚日期和聘禮。結婚前,男方必須為女孩的舅家送一筆錢或其他財物,稱「舅爺錢」。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尋求親屬或社會力量的支持,時間長了,父母也就承認既成事實了。當然也有聽從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數因父母包辦釀成感情悲劇的。
還有一種形式就是搶婚或類似搶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過自由戀愛,願作終身伴侶的,男方在某天夜裡,邀約幾個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帶到或「搶」到家裡來,即成婚姻。三天之後,才請個「全福」的老人帶只雞去給女方父母「報親」,請他們認可這門婚事。然後雙方商定「回門」(回娘家)辦婚禮的日期和具體事宜。
苗族青年結婚的年齡一般在16~20歲之間,也有早婚的現象,大約在十四五歲,早婚夫妻通常要到雙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選擇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優先,不同輩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間也基本上不通婚。 許多地區苗族有結婚當日夫妻不同房的習俗,新娘與送親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辦婚禮是主要在女方家。黔東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習俗,即新娘回門後即長住娘家,僅在逢年過節或農忙時經召喚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懷孕後才長住夫家。坐家時間長達一兩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後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離婚。一般地,提出離婚方須向對方賠禮賠錢。寡婦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轉房習俗,一般是同輩轉房,但不帶有強制性。 苗族均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幹家庭為苗族社會主要的家庭結構。女子與男子不管婚前婚後地位比較平等,在家庭事務中婦女有一定的發言權,但總體上還是男權社會。子女的血統從父,世系依父系計算,家庭財產按父系繼承。苗族有父子連名制,現以黔東南為典型,其他地區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現在大多已通用漢姓。
I. 苗族結婚習俗
相見先問姓為苗族交際習俗。青年男女之間第一次見面,按規矩首先應問清對方的 姓。若雙方同姓,以兄妹、姐弟相稱,以禮相待,不能戲謔、對歌和跳舞。 若不同姓,可以戲謔和唱歌跳舞。但如要考慮向對方求愛,末修眉才可用 言語歌聲探情示愛。打轉也是苗族交社會俗。苗族男子喜歡佩刀。生下男孩後,父母和親友要准備 一塊與孩子體重相等的鐵埋於地下。以後,男孩的每年生日,將鐵挖起來 鍛打一次。孩子長到16歲時,將此鐵打成苗刀,佩在身上。
苗族婦女大多佩戴手鐲、耳環,胸前有大項圈及銀鎖,有的在項圈與銀鎖上還垂下長短不同的銀質珠穗,顯得華貴富麗。
一、關於「許婚」。
串對子:是苗族青年男女雙方戀愛談婚的一種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過「花山節」,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對歌,跳舞,找到對象的叫做串「對子」,花山節的最後一天,串好的「對子」私自定下終身,各自回家告訴自己的父母。
提親:小夥子將自己找好的對象的事說給父母後,由男方請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後前往女方家提親。
定婚:媒人提著相應物品做見面禮去女方家,與女方父母就雙方結婚事宜達成一致後,確定結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結婚:婚期確定後,女方自己准備嫁妝等待出嫁。
二、關於「拉婚」。
「拉婚」又叫「搶婚」,「拖姑娘」或「搶妹子」,這種強拉硬要的婚俗,與現代文明的社會不相適應,逐漸被淘汰。
苗族男青年路頭路腦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無論姑娘是否願意,小夥子可以把姑娘搶回自己的家中,請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親,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從被搶之日就是小夥子的媳婦了。
三、關於「認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兒子的父親或母親在鄰居家生孩子時跑到人家門外,若鄰居家是「生姑娘」就大聲說「」我家兒子認著啦!」從此這兩個孩子就等於算認了婚約,小姑娘在娘家長到三歲,就被男方接到自家養起來,與男孩一起長大,直到十八歲,雙方結婚,辦喜酒,送「禮銀」認親。
四、關於「說婚」。
納雍縣境內的苗族婚俗,「說婚」較為普遍,「說婚」比其「拉婚」、「認婚」較為繁鎖復雜,包括提親、訂准、給婚、結婚四個過程。
提親:苗族青年經「花山」、「趕街」、開會、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動相互認識,進而相戀,一旦戀愛成熟變稟吸父母,由男家請媒人陪小夥子的叔叔攜酒往女家說親。如女有有意,當即飲酒表示「可」,並約來媒人共同商討禮銀、婚期、嫁妝等,禮銀包括身價銀、奶水錢、屎尿布、酒、肉等。
訂准:如果女方家願意與男方結親,按說親時商討的日期,就會由男方家出酒送豬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請客吃飯,完成吃「訂准」,也就是訂婚。
給婚:男方家如果要討媳婦,媒人必須提前兩個月到女方家去商訂,女方家要辦酒席來決定給婚的日子。
迎親:由男家擇定吉日,於兩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備。迎親日,小夥子的叔叔用雀籠挑著兩只雞,帶上禮銀,率領新郎,陪郎及一對家庭美滿的夫妻,兩個挑晌午的小夥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親。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過堂後,新郎的叔叔將禮銀交給新娘的叔叔轉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將帶來的雞一隻交女家,一隻帶回,認為是新娘有魂連同新娘一同帶往男家轉姓傳代去了。這時女家送親九人伴隨親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兩家等距離)晌午後再走。到了男家,攔門設席三張,各置豬肝、豬內,豆腐、香煙各一盤。迎送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據一席,進餐後入室,列坐中堂,煙茶接待。待拜過堂後,迎送諸人一新人圍坐舉行隆重的交接儀式,交接儀式由雙方「長老」以對歌形式唱交接調表達兩空的心願。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給男家了。晚間,室內點燃篝火,親友及迎親諸人圍坐火邊談家常基對歌或獨唱,盡情戲娛。唯迎親送親之人不得擅自離開,必須相伴至天明,待過早餐方將送親失送走。
回門:苗族;回門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務辦紅糖一合。炒麵一升,白酒二斤帶領新人到女家回門。在女家住上幾天。女家攜帶女兒用的圍腰,女婿的鞋、帽隨親家到男家認門。經男家殺雞款待之後從此來往不絕。
苗族的拜堂禮是由新郎、陪郎舉行,新娘不參加。規矩是長輩居中正坐,同輩列坐左右。新郎、陪郎按長幼一一跪拜敬酒,禮畢入席就餐。
苗族寡婦可以再嫁,但隨嫁子女如要改隨父姓,必須經前夫同族許可,並給雞一隻拿去做改姓儀式後方得改姓。
苗族婚俗
多數苗族地區婚姻自主程度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擇偶為主要目的的傳統的自由社交活動形式。湘西叫做「趕邊邊場」或「會姑娘」,黔東南苗族則稱為「遊方」,廣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稱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稱為「跳花」、「跳場」等等。在這類社交活動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單獨地、公開地或悄悄地對歌和交談。以對歌的形式談戀愛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於民族色彩的風俗。一些苗族社區還有專供青年們談戀愛的場所,如黔東南的遊方坪、滇東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擇偶不重財產和家境,更看重個人才華和品性。
找到合適的戀人後雙方即可交換定情物。結婚,一般情況下需徵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數苗族地區,青年自主婚姻與父母包辦婚姻並存,這兩種情況不一定是不可調和的矛盾,只看哪種傾向更重。一般來說,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徵求意見,強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會習俗允許並維護青年人的自由選擇。因此更多的情況是自由戀愛後由父母主持婚姻。具體步驟是,青年人談好了,男方徵求父母的意見後請媒人到女方家說親。正常情況,女方父母不會反對,有時須用雞卜來決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經說媒定親,雙方即商談結婚日期和聘禮。結婚前,男方必須為女孩的舅家送一筆錢或其他財物,稱「舅爺錢」。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尋求親屬或社會力量的支持,時間長了,父母也就承認既成事實了。當然也有聽從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數因父母包辦釀成感情悲劇的。
還有一種形式就是搶婚或類似搶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過自由戀愛,願作終身伴侶的,男方在某天夜裡,邀約幾個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帶到或「搶」到家裡來,即成婚姻。三天之後,才請個「全福」的老人帶只雞去給女方父母「報親」,請他們認可這門婚事。然後雙方商定「回門」(回娘家)辦婚禮的日期和具體事宜。
苗族青年結婚的年齡一般在16~20歲之間,也有早婚的現象,大約在十四五歲,早婚夫妻通常要到雙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選擇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優先,不同輩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間也基本上不通婚。 許多地區苗族有結婚當日夫妻不同房的習俗,新娘與送親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辦婚禮是主要在女方家。黔東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習俗,即新娘回門後即長住娘家,僅在逢年過節或農忙時經召喚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懷孕後才長住夫家。坐家時間長達一兩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後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離婚。一般地,提出離婚方須向對方賠禮賠錢。寡婦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轉房習俗,一般是同輩轉房,但不帶有強制性。 苗族均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幹家庭為苗族社會主要的家庭結構。女子與男子不管婚前婚後地位比較平等,在家庭事務中婦女有一定的發言權,但總體上還是男權社會。子女的血統從父,世系依父系計算,家庭財產按父系繼承。苗族有父子連名制,現以黔東南為典型,其他地區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現在大多已通用漢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