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覺得衣服有必要天天換著穿嗎,而且至少一星期不重樣兒
我覺得,換不換,跟個人的愛好性格也是有關,還有很多因素。
第一取決於地域。我在南方,每天都換,而且每天都洗,因為南方的夏天很熱,秋冬很潮濕陰冷,潮濕的話有汗粘噠噠的也是要換。冬天的話有時候氣溫也很高,所以最多兩天就要換。
北方的話就不知道了,像新疆拉薩那種地方想每天洗澡換衣服應該也不現實。
第二,取決於個人衛生習慣,有的人比較潔癖,會天天換。大多數人也是愛干凈的,也喜歡每天乾乾凈凈的樣子,所以也會天天換。有的純粹就是懶吧,第二天起床隨便抓一件就穿走。學生時代遇到那種累積一周衣服沒洗的,下一周又從前一周臟衣服裡面挑出來穿的 。
第三,取決於性格特點。每日一換的,喜歡自己干凈舒服的樣子,把生活打理得有品質。這種人一般做事也比較有條理。有的人不是不換,而是他喜歡一次買好多件一樣的衣服,看起來沒換,其實他是天天洗澡天天換 。
遇到過那種一周不換的,工作起來很隨性那種。不一定說不好或不愛干凈,就是很自我,不太在乎別人看法,誰說這不好呢?也不一定要活在別人看法下,自己舒服就行,不要影響到別人,臭到別人就好 ;有些很有個性的人,就不拘小節,細節不重視但是也很有想法創意,所以這個並不一定說明衣服沒有一天一換的就不好。
女人一星期不重樣的衣服還算事嗎?我在夏天創下一個月不重樣,其它季節十天半月不是事。
這當然不能算裡面的內衣了,夏天的外衣天天要換洗的,不換穿味道不好聞,風衣大衣可以換著穿,不用天天洗。
女人都是愛每天換衣服的,每天穿出不同的美,沒見過有女人一件衣服穿一星期不換的。
我一到夏天,衣服是天天換,衣服又多,幹嘛藏在家不穿出去,臭美一下,各種款色,花色,我可以一個月不重樣,把同事看得是一楞一楞的,驚嘆我的衣服真是多。
平時就愛逛街淘衣服,我的衣服不全是大牌產品,入眼的衣服,一見鍾情,那是一定拿下,也不會輕易淘汰掉。
就這樣日積月累,各種衣服越來越多,衣櫥實在是擠爆了,才會忍痛割愛捨去幾件。
每天出門最愛穿上我美美衣服,睬著高跟鞋,當然也會收獲小小的回頭率,這就是自信神釆飛揚的我!我喜歡!
我覺得天天換衣服,每天穿不一樣的衣服會有不一樣的心情,如果有條件我倒希望天天換,一星期不重樣。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特別是女人,我覺得有必要天天換著穿,我要是天天出去就喜歡穿不同的衣服,每天穿不同的衣服心情也美美噠!每天都會給人新鮮感,特別是每天見同樣的人,你天天穿那身衣服,讓人感覺你好像沒有衣服穿,天天穿那身。
以前我女兒就喜歡天天換著穿,我還說她,這件穿一次那個穿一次,一堆穿過的衣服,洗吧也不臟,不洗吧都是穿過的。我現在也喜歡每天換著穿,穿過的衣服會掛起來,臟的就立馬洗掉,不臟的就再穿兩次再洗。
現在生活條件好了,每天穿不同的衣服,一個星期不重樣也換的過來,每天穿不一樣的衣服,每天美美噠出門,別人看著舒服,自己也很開心。
我覺得衣服是不是天天換,與個人有關,喜歡換著穿的,每天都會不厭其煩的早早准備今天穿什麼,明天穿什麼,怎麼搭配好看,你看到的是她每天不重樣的穿衣服,實際上有可能她在家裡試衣服,就要花很多時間,不止一套的試穿;更有甚者,上下午衣服都不重樣;而有的人,也不是沒有衣服可換,而是習慣一身衣服穿幾天,覺得要洗才會去換。
那麼有人自然想到,上下午換不同的衣服,或者一天一換的衣服,怎麼放呢?我認為如果是夏天的衣服,應該是換下來就洗,因為最容易被汗漬的是衣領和腋窩下,所以應該脫下來就洗才好。如果春秋風衣、外套或者初冬大衣、羽絨服等我想應該做不到換下來就洗,也沒有那個必要,應該把每天經常換過、穿過的衣服單獨掛到更衣間或者鞋帽間,等過了季節一起整理清洗。
如果喜歡,當然可以天天換著穿,而且一周不重樣兒。穿搭可以給人帶來自信,讓人更加熱愛生活,也可以給他人帶來美的視覺體驗。
我個人比較喜歡每天換不一樣的衣服穿,因為我覺得穿精心搭配的衣服心情也會好。精心打扮自己是一種正面暗示,整裝待發面對挑戰。人收拾的清清爽爽地,運氣也會好,一臉霉像,一身霉氣,別人見你都會繞道而行。
如果你覺得每天搭配衣服是種負擔,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來,只要保持清潔衛生,在社交時不給他人造成困擾,就沒問題。
很多事情把它當成任務去做,就會覺得累,去挖掘做事的興趣,做起事來也輕松很多。
有能力有精力有這方面興趣那當然是一星期不重樣好啊,漂亮啊,開心啊。但是就我個人而言,臣妾做不到啊[我想靜靜]。每天保持干凈整潔就好。貼身衣物每天換洗,秋冬外套2-3天換洗。最主要衣服要干凈整潔舒服,重不重樣沒關系[微笑]。
我覺得對於衣服每天一套,每天換著穿,有沒有必要,這跟個人性格喜好有關,沒有什麼好與不好
有些人比較注重自己的穿著打扮,每天穿一套衣服,自己心情很愉悅,我覺得這也是可取的,有些人比較不那麼注重自己的外表,有兩套換洗的衣服就行,只要保持干凈整潔就行,這也是行的
總得來說,看個人喜歡
有錢有條件可以隨便換
看你所處的環境啰!如果在辦公室你試試看一件衣服穿兩天,看別人什麼眼神看你?當然與季節也有關,天氣冷時一件衣服穿兩天也不為過,如果大夏天的無論你是南方還是北方人最好還是天天換吧?至於一星期不重樣?這就不一定要了吧,備個三套以上的衣服換著穿就可以了,七套以上?大家都是普通人,沒必要那麼講究!
個人換觀點,視情況而定~
1.上班族的話可能需要五天不重樣,不是說必須要這樣,最重要還是看你的工作性質和工作環境,當然了,整潔干凈,搭配得當才是最重要的~
2.如果你是自己做生意,那麼你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來,但有一點,干凈整潔,讓人看到你至少不會把「邋遢」兩個字和你聯繫到一起去~
3. 時尚 行業工作者,別說一周不重樣了,完全要變著花樣兒穿,每天都是不一樣的自己~
總而言之,有一點,穿衣服干凈整潔是首位,不必太過於在意別人的看法,自己怎麼穿,要穿什麼,自己做主就好了~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歡迎吐槽
2. 八月底九月初去西藏,請問穿什麼衣服合適需要帶羊毛衫和秋褲嗎可以穿裙子或者短褲不
8月底9月初來西藏,帶薄的外套和厚點的牛仔褲就行,不需要羊毛衫和秋褲,因早晚溫差大,中午11---3點時段,在拉薩這樣的城區里,可以穿會裙子或短褲,但需要過時更換,的確有點麻煩。而且如果去往珠峰或納木錯等4500米以上海拔的景點,下了車會很冷。所以美女你應該根據行程,計劃來決定著裝。
3. 你覺得衣服有必要天天換著穿嗎,而且至少一星期不重樣兒
女人一星期不重樣的衣服還算事嗎?我在夏天創下一個月不重樣,其它季節十天半月不是事。
這當然不能算裡面的內衣了,夏天的外衣天天要換洗的,不換穿味道不好聞,風衣大衣可以換著穿,不用天天洗。
女人都是愛每天換衣服的,每天穿出不同的美,沒見過有女人一件衣服穿一星期不換的。
我一到夏天,衣服是天天換,衣服又多,幹嘛藏在家不穿出去,臭美一下,各種款色,花色,我可以一個月不重樣,把同事看得是一楞一楞的,驚嘆我的衣服真是多。
平時就愛逛街淘衣服,我的衣服不全是大牌產品,入眼的衣服,一見鍾情,那是一定拿下,也不會輕易淘汰掉。
就這樣日積月累,各種衣服越來越多,衣櫥實在是擠爆了,才會忍痛割愛捨去幾件。
每天出門最愛穿上我美美衣服,睬著高跟鞋,當然也會收獲小小的回頭率,這就是自信神釆飛揚的我!我喜歡!
我覺得,換不換,跟個人的愛好性格也是有關,還有很多因素。
第一取決於地域。我在南方,每天都換,而且每天都洗,因為南方的夏天很熱,秋冬很潮濕陰冷,潮濕的話有汗粘噠噠的也是要換。冬天的話有時候氣溫也很高,所以最多兩天就要換。
北方的話就不知道了,像新疆拉薩那種地方想每天洗澡換衣服應該也不現實。
第二,取決於個人衛生習慣,有的人比較潔癖,會天天換。大多數人也是愛干凈的,也喜歡每天乾乾凈凈的樣子,所以也會天天換。有的純粹就是懶吧,第二天起床隨便抓一件就穿走。學生時代遇到那種累積一周衣服沒洗的,下一周又從前一周臟衣服裡面挑出來穿的 。
第三,取決於性格特點。每日一換的,喜歡自己干凈舒服的樣子,把生活打理得有品質。這種人一般做事也比較有條理。有的人不是不換,而是他喜歡一次買好多件一樣的衣服,看起來沒換,其實他是天天洗澡天天換 。
遇到過那種一周不換的,工作起來很隨性那種。不一定說不好或不愛干凈,就是很自我,不太在乎別人看法,誰說這不好呢?也不一定要活在別人看法下,自己舒服就行,不要影響到別人,臭到別人就好 ;有些很有個性的人,就不拘小節,細節不重視但是也很有想法創意,所以這個並不一定說明衣服沒有一天一換的就不好。
有錢有條件可以隨便換
4. 一個女生去西藏 真的很危險么 需要注意什麼啊
其實不光去西藏,包括去其它任何的地方,最好先網上查查基本的資料,對這個地方的風土人情有個基本的了解。然後要確定什麼樣的交通工具到達。同樣去西藏目前有這幾種方式到達那裡!一個是飛機最直接,當然成本也最高。另外一個就是火車,都可以直達拉薩。非常的方便,一個女孩子的話,這都是二種不錯的選擇。而拉薩的治安也非常的好,甚至比內地還安全,警察和武警都很多,很有安全感。所以不要去道聽途說一些不實信息就好。另外一種就是騎行,這個就有一定危險性了,同時對身體要求也比較高,傲嬌的女生不在此列考慮了。
另外一個方式就是參加一些自駕汽車隊伍結伴由318進藏。這些隊伍都是來自全國各地的驢友結伴而行的。也是放心靠譜的。當然前期這種活動一定要選擇是正規公司或一定年限的俱樂部組織的活動。,私人性質的不建議參加。小編不鼓勵窮游或途搭的形式出行川藏線。因為路上誰也不好判斷司機是什麼樣的人?雖然網上這樣的攻略一抓一大把。但真沒必要去省那點錢,把命搭了!不坐那種搭順風車、借宿那種窮游就沒事。旅行不是沒有計劃和安全的折騰。那種幾十、幾百游遍西藏的貼子,大家就不要信了。為了自己的安全還是理性務實一些吧!
那麼說完出行的交通工具,必竟一個女生出行,選擇住的地方最好也是在相對熱鬧點的地方。另外晚上不夜出或早點回到自己住宿的地方,錢財以低調不露眼為原則。在外反正多個提防的心眼總沒錯。
5. 艾瑞娜·拉薩雷努的人物經歷
2006春天,一個名叫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女孩在時尚圈颳起一陣旋風,她的綽號就叫做「時尚旋風」。關於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相貌,一直頗受爭議,支持的人稱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有著「最美麗的眼睛」,反對的人則覺得她古怪詭異,乍看之下心生驚恐。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有著不規則的鵝卵石型臉,厚厚的劉海,突出的深褐色的大眼,削薄的嘴唇,蒼白無血色的肌膚和扁平瘦弱的身材,與人們對模特天使臉龐、魔鬼身材的定義相差甚遠。絕非第一眼美女的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卻有著強烈的吸引人的個人氣質,在芸芸模特中,你不會忽視她的存在。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在海報網的支持率很高。
美麗的眼睛各不相同,說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眼睛最美或許有些誇張,但她確實有著最變化多端的眼神:時而神秘莫測似黑森林的迷霧,時而安靜淡定如三月暖意濃濃的陽光,時而哀婉幽怨讓人心碎欲絕。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眼睛如一首詩,值得一讀再讀,每一次都能品出不同的滋味。
很多人知道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是因為凱特·莫斯 (Kate Moss) 的關系,羨慕她能受到凱特·莫斯 (Kate Moss) 的大力提攜,輕易地在時尚圈平步青雲。這是事實,但不是全部。如果你知道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在這之前經歷了7年默默無聞的模特生涯,付出超乎常人想像的艱辛,你還會覺得她今日的走紅是一夜成名的幸運嗎?
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出生在羅馬尼亞,5歲為了避難全家移民加拿大,自幼在蒙特利爾的聖休伯特小鎮長大。除了長相和姓氏保留了東歐人的特色,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內核全然是北美人的個性,她驕傲地稱自己是不折不扣的加拿大人。不同於東歐人的拘謹小心,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是天生的樂天派,接觸過她的人無不贊嘆她隨和開朗、平易近人的性格,即便在她剛出道最艱難的時刻,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仍是一如既往的討人喜歡,從不怨天尤人、輕易放棄。
17歲為了付房租,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與蒙特利爾 Giovanni 模特經紀公司簽約,公司董事Jean-Franceois Leroux 這樣說道:「我愛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一切,愛她的樣子,更愛她的性格。她是如此活潑,如此聰明,如此有趣。」
在起初,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模特生涯舉步維艱。「當地的人們無法了解她的美」他說。1999年出道的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不幸地遭遇巴西模特風靡時尚圈的時刻,比起前凸後翹的豐滿美女,既不性感也不妖冶的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好比是天鵝群中一隻不起眼的丑小鴨。盡管她有著超越常人的才華,卻註定成為沒有伯樂的千里馬,無人賞識。
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依循慣例參加著倫敦和米蘭的時裝周,一年又一年,直到2005年的冬天改變終於來臨,她遇見了生命中的伯樂—凱特·莫斯 (Kate Moss)。作為2005年12月法國版《Vogue》客串編輯的凱特·莫斯 (Kate Moss) 在一組名為《Extravagance de plumes》的大片中讓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加入拍攝,引起了時尚人士的注意。2006年1月Irina 登上了義大利《Vogue》的封面,為她執鏡的是享有盛譽的大攝影師 Steven Meisel,至此,屬於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時刻正式開啟。
7年的沉寂積蓄了太多的力量,一朝爆發的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讓人感嘆旋風的來勢洶洶。2006秋冬的時裝周,她一共參加了76場秀,驚人的數字!如果時長1個月的時裝周好比耗費勞神的馬拉松比賽,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是當之無愧的冠軍。
設計師們對她寵愛有加,因為60場秀過後,大多數模特又困又累想要回家,而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卻能又唱又跳,精力充沛。艾瑞娜·拉薩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紐約經紀人Cheri Bowen說,與她瘦弱外表給人的感覺截然不同,艾瑞娜從不抱怨。 2006春天,一個名叫的女孩Irina Lazareanu在時尚圈颳起一陣旋風,她的綽號就叫做「時尚旋風」。關於她的相貌,一直頗受爭議,支持的人稱她有著「最美麗的眼睛」,反對的人則覺得她古怪詭異,乍看之下心生驚恐。不規則的鵝卵石型臉,削薄纖細的嘴唇,一刀平的留海厚厚覆蓋住額頭,突出的深褐色的大眼,加之蒼白無血色的肌膚和扁平痩弱的身材,與人們對模特天使臉龐、魔鬼身材的定義相差甚遠,絕非第一眼美女的Irina Lazareanu卻有著強烈的吸引人的個人氣質,在芸芸模特中,你不會忽視她的存在。美麗的眼睛各不相同,說Irina的最美或許有些誇張,但她確實有著最變化多端的眼神。時而神秘莫測似黑森林的迷霧,時而安靜淡定如三月暖意濃濃的陽光,時而哀婉幽怨讓人心碎欲絕。她的眼睛如一首詩,值得一讀再度,每一次都能品出不同的滋味。
她是主流模特中的非主流,才華橫溢的多面手。 很多人知道Irina是因為Kate Moss的關系,羨慕她能受到Kate Moss的大力提攜,輕易地在時尚圈平步青雲。這是事實,但不是全部。如果你知道她在這之前經歷了7年默默無聞的模特生涯,付出超乎常人想像的艱辛,你還會覺得她今日的走紅是一夜成名的幸運嗎? 讓我從頭說起,關於Irina Lazareanu的故事。
出生羅馬尼亞,5歲為了避難全家移民加拿大,自幼在蒙特利爾的聖休伯特小鎮長大的Irina,除了長相和姓氏保留了東歐人的特色,其內核全然是北美人的個性,她驕傲地稱自己是不折不扣的加拿大人。不同於東歐人的拘謹小心,Irina是天生的樂天派,接觸過她的人無不贊嘆她隨和開朗、平易近人的性格,即便在模特的艱難時刻,她仍是一如既往的討人喜歡,從不怨天尤人、輕易放棄。 17歲為了付房租,Irina與蒙特利爾的Giovanni模特經紀公司簽約,公司董事Jean-Franceois Leroux這樣說道:「我愛Irina的一切,愛她的樣子,更愛她的性格。她是如此活潑,如此聰明,如此有趣。」 但起初,她的模特生涯舉步維艱。「當地的人們無法了解她的美」他說。1999年出道的Irina不幸地遭遇巴西模特風靡時尚圈的時刻,比起前凸後翹的豐滿美女,既不性感也不妖冶的Irina好比是天鵝群中一隻不起眼的丑小鴨。盡管她有著超越常人的才華,卻註定成為沒有伯樂的千里馬,無人賞識。
她依循慣例參加著倫敦和米蘭的時裝周,一年又一年,直到2005年的冬天改變終於來臨,她遇見了生命中的伯樂--Kate Moss。作為12月法國版《Vogue》客串編輯的Kate Moss在一組名為《Extravagance de plumes》的大片中讓Irina加入拍攝,引起了時尚人士的注意。 2006年1月Irina登上了義大利《Vogue》的封面,為她執鏡的是享有盛譽的攝影師Steven Meisel,至此,屬於Irina的時刻正式開啟。 7年的沉寂積蓄了太多的力量,一朝爆發的Irina讓人感嘆旋風的來勢洶洶。
2006秋冬的時裝周,她一共參加了76場秀,震驚世人的數字。如果時長1月的時裝周好比耗費勞神的馬拉松比賽,Irina是當之無愧的冠軍。 設計師們對她寵愛有加,因為60場秀過後,大多數模特又困又累想要回家,而Irina卻能又唱又跳,精力充沛。Cheri Bowen,Irina的紐約經紀人說,與她外表給人的感覺截然不同,她從不抱怨。
Irina在米蘭時裝周的一天如下: 7點15分,為第一場修做發型化妝 9點 走秀 9點45分 跳上趕場車奔赴下一場秀 10點又一次的做頭化妝 11點 走秀 然後再下一場 Byblos, Ferragamo, Costume National, Prada, Versace……一天11場秀,一刻不停直到晚上為明天的秀試衣。凌晨5點回到酒店,睡一小時後起床、洗澡、換裝,循環往復--持續整整六天。「你不得不注意體形,還得有個強壯的胃」Irina說道,「只有在飛機上我才能吃到一小片三明治和披薩。」 除了在走秀時的良好狀態,Irina深得設計師的喜愛更在於她豐富多端的表現力,無論廣告代言還是時尚大片。
Karl大叔也對Irina贊賞有加,視之為最新的靈感繆思,稱她是Coco Chanel和Anna de Noailles的結合體。後者是法國和羅馬尼亞混血女詩人,有名的女知識分子。去年推出的Chanel巴黎-蒙特卡羅系列,正是以他心中的Irina Lazareanu為設計女神。當仁不讓成為其代言人的Irina,展現了平日難得一見的淑女形象,高貴典雅、充滿知性氣息的新時代Chanel女郎。盡管如今身為排名前十的名模,Irina仍以平常心看待自己取得的成績,她坦然:「模特不是藝術,它只是一項工作,就像在麥當勞工作。高級定製服的藝術在於它是人們花了六個月的趕制而出,凝聚了他們的心血。無關穿著者。我只是行走,隨著前面的人亦步亦趨。」 藝術的細胞天生紮根於Irina的心中,自幼夢想成為藝術家的她確實多才多藝。13歲,遠赴倫敦學習芭蕾,直到弄傷了膝蓋而不得不放棄。
15歲時,因為相同的音樂愛好,她遇見了剛剛組建樂隊的Pete Doherty。 「我們彼此相像」她說,「太奇怪了,他有樂隊,我也有樂隊。」Leonard Cohen, Oscar Wilde, Maupassant同是他倆喜歡的作家。自然而然,他們成為了情侶和音樂夥伴。2004年夏天,她與Doherty樂隊Babyshambles一起巡迴演出,Irina經常被認為是樂隊的鼓手,她嘲笑自己是被錯估的神話。「我們每個人都為樂隊而努力」她笑道,「我的第一件樂器是一支筆。」 然後他們合作寫出了La Belle et la Bête,由彼時Doherty的女友超模Kate Moss出演。歌詞中她這樣寫道:我要告訴你一個故事,你拒絕傾聽的故事,噩夢劃過傳統的懸崖,紫羅蘭焦灼綻放,漫漫長夜相伴無窮夢魘。美麗歌詞彷彿呢喃哀婉的詩,而Irina確實有寫詩的習慣。愛讀屠格涅夫的她鍾情寫詩,無論何處只要有了靈感,便記在隨身攜帶的筆記本中。讀過她的詩的人不吝贊美:「她是一個藝術家,文藝復興時期的女人。」
人們知道Irina是在Kate Moss的男友Pete Doherty的車上被發現,可令人震驚的事實是Irina先Kate認識並愛上Pete,在2004年與之訂婚。不可思議,原本該是情敵的她倆交情之好,甚至以姐妹相稱。早先Kate為英倫時尚品牌Topshop設計服裝時,當仁不讓地請Irina擔當模特。佩服Irina,能在與前男友分手以後保持友好關系,並且與之現任妻子情同姐妹,世上有幾人做的到?她的好人緣果然可見一斑。連目中無人以傲慢著稱的好萊塢小天後Lindsay Lohan也與她同進同出,相交甚歡,也就不足為奇了。更別提模特圈中她是最受人歡迎的開心果,與不同模特的合影多得數不勝數。 她彷彿天生有種讓人親近的魔力,無論是誰都能與之相交甚歡。其中,關於她和Freja的流言謠傳盛廣。看她倆擁抱、親吻的親密合照,引入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