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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苗族婚礼小美女

发布时间: 2022-05-31 19:09:44

1. 苗族结婚需要准备些什么

服饰

苗族的服饰,女装式样最多,达130多种。仅贵州就有一百零几种,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传统的古老形式,大领或大襟衣,着百褶裙,比较华丽,内容丰富多彩。仅头饰就有几十种,在头饰上以挽发髻盘扎于头顶,上插木梳及其他装饰物,类似云髻为多。其中也有差异:如安顺、镇宁有的挽偏髻于头右上方,黔东南挽髻于头顶中央,黔西南有的挽螺旋于额顶,贵阳地区有的扎蓬髻类似盘边帽,有的扎成狭长的船形髻,有的则在头髻中扎上两头向上的大牛角梳。第二类,头上包头帕,大襟衣配长裤。衣缘、衣袖、裤脚都镶“花边”。衣服两肩及胸前、背肩上也绣“花边”,胸前再系上绣花围腰一幅,服饰多为青色或蓝色,也有的用深灰色或黑色。贵州境内的苗族服饰可分四型24式,简述如下:

黔东型:主要包括台江式、黄平式、舟溪式、雷公山式、黎从榕式、丹都式、丹寨式。妇女除改装外,着传统衣裙的都是藏青色、大领衣(少数为大襟衣)、不分截的百褶裙,多数挽椎髻,少数盘发包头巾。它包括贵州省内苗语黔东方言的全部苗族。

黔中南型:主要包括罗泊河式、花溪式、惠水式、安清式、宁安式、安贞式。属苗语川黔滇方言的苗族,妇女服装多为大领对襟,少数为左、右衽,着大襟衣的占少数。百褶中裙,长裙较少。衣裙多数以挑花、刺绣、蜡染为饰,少数无花。

川黔滇式:包括威宁式、毕节式、赫纳式、安盘式、普枝式、织金式、安普式、江龙式、望安式、仁怀式、普定式。川黔滇式分布在苗语川黔滇方言的滇、黔、川、桂四省。妇女服装的基本款式为对襟或大襟短衣,部分附有后披领,着百褶多截中长裙,前系裙围,后垂飘带。

黔东北型:包括松桃式、晴隆式、天柱式。此型主要分布在铜仁地区和遵义地区东部,黔东南和黔西南自治州也有少量分布。妇女服装为大襟短衣、长裤,极大多数缠头巾。缠头巾的青年着盛装时,多数佩戴多件精制银饰。

女装

苗族妇女上身一般穿窄袖、大领、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衣裙或长可抵足,飘逸多姿, 或短不 及膝,婀娜动人。便装时则多在头上包头帕,上身大襟短衣,下身长裤,镶绣花边,系一幅绣花围腰,再加少许精致银饰衬托。女子服饰式样最多,有130余种,仅贵州就有101种。在贵州、云南、川南、广西、海南岛等地,穿百褶裙,但长短不一,以黔东南差别最大,有的到脚面,有的超过小腿肚,有的过膝,有的仅30厘米左右,但以裙到小腿肚最为普遍。颜色为青、蓝、白,裙面有绣花、挑花、镶花,也有蜡染或素净的。上衣有大襟的,也有大领的。在湘西、黔东北、鄂西等地,在清乾、嘉时期,因民族暴动失败后,被迫改装,穿长裤、大襟右任上衣,农边、袖口、裤脚都镶花边。在接龙时才穿裙子,平时不穿裙。每逢节日妇女们走亲访友,头部、颈部、手腕都佩戴样式繁多的银饰。

男装

男子服装式样比较简单。贵州各地男子一般上身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短衣(也有穿右大襟短衣的),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裹青色长巾。冬天小腿部裹绑腿。在黔西北地区则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羊毛毡。苗族男子的装束比较简单,上装多为对襟短衣或右衽长衫,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头缠青色包头,小腿上缠裹绑腿。

不论哪种衣饰,从备料到成衣,都是由妇女自纺、自织、自染、自缝、自绣而成,费工较大。近年来,由于发展商品经济,部分地区苗族服装也成了商品而进行生产,不少青年妇女多从市场购买成衣。

住所

苗族大多数居住在山区,少数居住在山间平旷之地。湘西、鄂西、川东、黔东北、湖南的城步、靖县和广西龙胜等地区,一般住在山麓、河边或田坎边。

黔东南和广西融县等地区,多住在河边、田坎或山腰的梯田一侧。贵州中部以西到云南、川南等地的苗族,一般多住山腰,少数住在山顶或平坎、河谷地方。

住房的形式各地不一。黔东南、湘西南、川东、桂北的苗族住房有平房和楼房两种。在坡度较大的山坡,多半建吊脚楼。

贵州中西部及桂西一带,瓦房、草房都有。安顺、平坝、镇宁一带为薄石板盖房。云南文山苗宅四壁多用竹条编织,抹上泥土,屋顶盖草。

建筑

苗族民居建筑,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黔东地区多为木质结构的干栏式楼房;湘西及贵州松桃等地,多以瓦木或砖木构成平房。贵州中部地区多为木结构房屋;黔西北和滇东北多是土木或草木构成的平房。这些类型,具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营造而成的特点。

苗族的公共建筑颇具民族特色。如寨门,在黔东南地区,不少较大的苗寨,都建有公共寨门。在湘西、黔东南等苗族村寨,有公共水碾和水车。在苗、侗杂居的黔东南部分地区,也有风雨桥和鼓楼。

交通

苗族地区的交通可分为水陆两道。水道以各式大小船只顺自然河道运输。湘西地区的水道主要有沅江上游的酉水、武水和辰水;黔东南地区的水道主要有清水江、都柳江、氵舞阳河等。另外,黔西南的南北盘江和黔南的蒙江、广西融水的融江等也是苗族地区较为重要的水道。在河宽水深处设有渡船,渡船分为公渡、私渡两种。

苗族地区陆道过去普遍为崎岖小道。从明朝中叶至清初,把湘西的陆道分为官路、营路、民路、苗路四种。旅行的人大多骑马乘轿,货物由人力挑运。这普遍反映了过去整个苗族地区的陆路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苗族地区的交通建设得到了较大的发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至1956年先后建成炉(山)-雷(山)、锦(屏)-黎(平)-榕(江)、镇(远)-台(江)-剑(河)三条主要公路干线。此后,又陆续多次拨款修路,至1983年底,黔东南州公路通车里程已达4124千米,其中柏油路面有320多千米。建有桥梁751座。随着公路的修建开通,运输事业迅速发展,汽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目前,有两条铁路干线跨越黔东南自治州境内。1959年黔桂铁路麻尾至贵阳段建成,通过自治州的麻江县境28千米。1970年动工兴建连接京广线的黔湘铁路,经过自治州的凯里市和镇远县城及施秉、黄平、麻江县3个境内的8个镇。总的来说,黔东南自治州现在已形成了以凯里为中心,以铁路为骨干,公路水路纵横交错,国家公路和乡村公路互相连接的交通运输网,极大地改变了过去落后的面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婚姻、家庭

苗族的婚姻严禁同宗族者婚配,一般是异姓通婚,同姓不同宗有的也可通婚。婚姻缔结的主要形式是自主婚姻。自主婚姻是男女青年在跳月、跳场和其他相会场合中认识,自己掌握婚姻主动权。毕节地区和云南屏边等地,结婚一般都是新娘步行到夫家,不拜堂。但湘西地区是坐轿,威宁地区是坐轿或骑马。宣恩新娘到夫家时,必须从侧门进入洞房,并由陪伴的未婚姑娘端盘请新娘新郎喝交杯酒。贵州黔东南的一些地区,夫家要准备一对熟鲤鱼给新娘掐鱼祭祖,表示她已成为夫家的成员。

婚后,新娘有住夫家或暂住娘家两种情况。湖南、湖北、川东、贵州松桃、天柱和晴隆的部分苗族中,新娘出嫁以后就长住夫家。其他地区多是结婚后当天或次日,新娘即回娘家,每逢节日和农忙季节,或夫家有婚丧之事时,才去住一段时间,如此数年以后,才长住夫家。离婚,男女任何一方都可提出。

苗族历来实行一夫一妻制,在家庭中,夫妻的地位基本平等。大多数苗族都实行小家庭制,儿子结婚生育后即自立门户,家庭成员一般不超过三代。有些人家要所有兄弟都结婚后才开始分居。云南部分地区要父母死后才分居。

拔雉毛

广西苗族小伙子向意中人求爱,在芦笙上插上一支美丽的野鸡毛,对着姑娘吹起动听的曲子。小伙子舞动着芦笙使野鸡毛轻拂着姑娘的脸颊。假如姑娘有意,就随手拨下芦笙上的野鸡毛;反之,就不拔而转身走开。

半路“抓亲”

此风俗流行于湘西苗族地区。姑娘结婚时,由六个年轻姑娘和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组成送亲队伍。迎亲队伍由六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组成。两支队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发,相会后,迎亲队伍把挑来的糯米饭交给送亲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篮交给迎亲的姑娘,然后起把糯米饭给大家吃。这时迎亲的一个姑娘说:“婆婆,谁是我家嫂嫂啊?”话音没落,送亲的姑娘将新娘紧紧围在中间保护起来。迎亲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就设法去“抓”新娘。最终新娘还是被“抓”走了,送亲的也便完成了任务。迎亲的带走新娘,双方道别而去。

半夜搬家

是云南祥云县茶朗哨乡苗族的一种世代相传的习俗。旧社会半夜搬家是为躲避财主的债务,如今已失去本来的意义,成为一种传统的民族活动了。不论谁搬家,村里人都来帮忙祝贺。他们把要搬走的东西放在院子中间,吹芦笙、吹唢呐,弹三弦,大家围着家具起舞,歌舞一停,主人忙给客人敬酒。把家具搬放在新房院后,再次围成圈跳起欢快的舞蹈。跳舞的圈子十分讲究,中间一圈是小孩,象征苗家的希望和未来;第二圈是姑娘,象征美好的花朵;第三圈是小伙子,象征着苗家兴旺坚强;第四、五圈是老人,表示苗家儿女在老一辈培养、教育下茁壮成长。

踩脚

也叫“踩妹脚”。是广西桂北大苗山一带的苗族男女青年表示爱情的一种方式。苗族青年在传统节日里,通过跳芦笙、踩堂舞、对歌等形式选择了意中人,但当众难以启口,男青年便趁人不注意时,脚尖轻轻踩女青年的脚,以试其态度,若女青年也如法回报,就表示接受求爱;否则,也不会责怪对方。经过“踩脚”确定了恋情,便可频繁幽会,互赠信物,然后就由双方父母商定婚期。

草标

苗族民俗,流行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苗族青年男女传递爱情用草标作纽带。草标形式各异,却很讲究,都传递着美好的愿望。有的用几根小草,表示几天后相会;有的将草扎成圆圈,表示团圆有望;有的青草夹黄,黄示称场再相会。传说以前有个苗族小伙子阿本和苗族姑娘阿贝相爱,不料,阿贝姑娘被寨主看上并被抢走,当阿本来到的约会地点时,却不见阿贝的踪影,只见路旁有个草标,知道大事不妙,便按草标指约方向,到寨主家救出了阿贝姑娘。从此,他们离开家乡过上了幸福日子。草标的妙用也就从此流传了下来。

吃年

苗族人民自称过年为“吃年”,意思是说“年”被大家吃掉了,过去了。“吃年”期间,人们穿上节日盛装,各地开展吹芦笙、斗牛、踢毽子等丰富多采的娱乐活动。“吃年”过去后,就要把铜鼓、芦笛收起来,开始春耕。苗族分布较广,“吃年”时间不同,有的在十月,有的在冬月,有的在正月,而雷公山一带的苗族"吃年"分三次过,九月吃初年,十月吃中年,冬月吃完年(又称放牛年)。

聪明卡

“卡”是被卡住不让通行。苗乡有时一对对男女青年聚集在路边、树林、小溪旁对歌。见有过路的就以对歌进行考问,这就是被“卡”住了。被卡住的人要以歌还歌,实际上这是比聪明、比智慧的考试。如果客方赢了,主方要赔礼送行;如果主方赢了,客方要承认自己输了才放行。如果不分胜负,主方要款待客方,然后再继续对歌。直到分出胜负为止,或另约时间,再次较量。

分鸡心

苗岭山区的苗族,有“分鸡心”的习俗。每逢佳节,主人便把客人请到家。吃饭时,家长或同族中最有威望的老人就会把鸡心或鸭心敬给客人。但客人不能独自享用,必须与在座的老人同享。这样说明你大公无私、办事公道,愿为他们服务,是靠得住的朋友。否则,就会失去威信,也不会得到他们的帮助。苗家以鸡、鸭为招待客人的佳品,而鸡心、鸭心又是最贵重部分,把鸡心让给你,就说明已把“心”交给你了,而在座的人也等着你“心”交给他们,这样便于一道工作,互相帮助。

花带与超带

苗族青年表示爱情的信物。云南昭通、大吴、彝良、永善等地的苗族男女青年相爱后,要互赠信物。姑娘送小伙子一根用彩线编织成的花带,长约1米,宽3-4厘米,上面绣着山川花草图案,寓意为“千里姻缘一线牵”。小伙子回赠姑娘一根线吊子。双方定情时,姑娘要送对方一根用雪白麻织成的长约150厘米、宽约30厘米的抄带,寓意为将纯洁的爱情献给对方,对方回赠一把梳子和一个圆镜,表示终身相爱,白头到老。

坡会

传说很久以前,龙牙寨有个山青水秀的马蹄坡。每年春天都有许多姑娘、小伙子在这里放牧。一天,一个主官路过这里,见苗家姑娘漂亮,便叫随从去抢。小伙子见状,一齐吹响牛角,唤来了手握大刀、锄头的苗族人民,他们拥上马蹄坡,赶走了土官。为了庆祝胜利,他们在此唱歌跳舞。从此以后,便形成了传统的坡会。现在每逢节日,人民穿上节目的盛装,汇集在芦笙坪上赛歌、跳舞、爬竿、斗牛,利用这个盛会唱歌今天幸福的生活。

2. 求婚的民族习俗

习俗简介
中国少数民族的婚前仪礼是多种多样的。从提亲到举行婚礼之前有许多的讲究。由于各民族的生活习俗千差万别所以婚前仪礼也就具有各自的特点。但大体上和汉族古代的六礼差不多,只是具体程序和内容有增有减。一个人从出生到老死,一生中有许多仪礼。如诞生仪礼、成年仪礼、婚礼、丧葬仪礼、生日礼、寿礼等。这种种仪礼。在中国少数民族中至今还很流行。特别是青年男女的婚姻问题。直接和人生仪礼有关。一般都是在举行完成人礼之后。婚姻问题才提上议事日程。
婚前成人礼
成人礼,在世界各民族中都曾盛行过。它是一个人生理发育成熟时所举行的仪礼。人类学资料告诉我们原始部落的成人礼是非常复杂的,有时还显得十分残酷。成人礼的主要目的是使受礼者经历种种生理和意志上的磨练。并通过这种磨练的考验,将他们接纳到成人社会中来。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演变成为人生仪礼中的一种象征仪式。
中国古代婚俗中,青年男女在一定的年龄阶段要举行成人礼。为男子举行的成人礼叫“冠礼”,为女子举行成人礼叫“笄礼”。《礼记》中说:“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这种冠笄之礼,在中国的朝鲜族中保存得比较完整。朝鲜族的冠礼又叫“三加礼”,即当男子在举行成人礼的时候要三次更换礼服。按顺序有“初加”、“再加”和“三加”三种礼仪。举行初加礼时,先给受礼者梳发髻,并在发髻上罩上网巾,然后加冠。几天之后,举行再加礼。这时将初加时所带的冠巾除去,换上纱帽。实行三加礼时,在纱帽下再添一个幞头。如上三加礼按一定的程序进行。每次都由主礼者诵读祝词。冠礼结束后受礼者到宗族的祠堂向长辈致礼。女子行笄礼比较简单,盘发插笄即可。朝鲜族的这种成人习俗可能受到古代汉族礼仪的影响。
基诺族婚俗
云南省的基诺族,把成人礼看做是人生中一次巨大的转折。一个男子,只有在举行完成人礼之后,才可以成为村社的正式成员才可以参加未婚青年的成人组织“波勒”,才可以改装易服,穿上绣有象征月亮花卉的衣服,挎上绣有月亮标志和几何花纹的“筒帕”(背包),和姑娘们进行交往。
基诺族的成年礼至今仍保持着十分古老的传统方式。成人仪式充满了神秘色彩。首先,在举行成人礼时受礼者面前的桌子上要放上用芭蕉叶包好的小肉包。小包里面的肉是剽牛祭祖时的祭品。接受成人礼的人获得这种祭品,如同得到了祖先的承认、批准和保护。
其次,要对接受成人礼的人施行种种考验。具体的做法是:青年男女组织的成员在受礼者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对其施行突然袭击。他们将受礼者捕获, 并押往群情鼎沸的会场, 制造一种恐怖气氛,以表示受礼者和童年时代的告别。
其三,是对受礼者施行教育。通常由族中的长老带领大家唱本民族的《创世记》:或歌唱传统的生活习愤和应当遵守的法纪;或歌唱本民族的生产过程和经验。以此教育青年们懂得如何恋爱和遵守传统的社会道德。
彝族婚俗
四川省凉山地区彝族少女的成年礼。是举行换裙子的仪式。成人礼所换的裙子,是成年的标志。彝族少女的成人年龄,一般规定在15—17岁之间,而且大都是单岁换裙子。换裙子的仪式非常隆重,要杀猪宰羊、大宴宾客。
凉山彝族的投裙子仪式有许多禁忌。特别在是举行换裙子仪式时,不许任何男子在场。 换裙子之前,姑娘的辫子一般是单辫,穿浅颜色的两接裙。裙边镶有一粗一细两条黑布边。 而在举行换裙子仪式时,姑娘必须梳成双辫,戴上头帕,并且换上红、兰、黑对比强烈的三接或四接的长筒百招裙。举行过换裙子仪式之后,就意味着成年,也意味着可以谈恋爱,找情人了。
类似这种女子换裙子,男子穿裤子的成人仪式,在其他一些少数民族中也报流行。如侗族的滚泥巴田,傣族的文身、墨齿,也是成年礼的独特表现形式。侗族男孩一生中有三个生日要滚泥巴田。第一次是5岁,第二次是10岁,第三次是l 5岁。侗族谚语说:“从母亲那里学到善良,从父亲那里学到勤劳,从祖父那里学到耐性。”所谓的三次滚泥巴田,就是根据这三句话安排的。前两次由父母带领。到了l 5岁这一次,孩子已长大成人,滚泥巴田的事要由它自己完成,这也是一种考验。
傣族的文身,是一种古老的成人礼。也是对成年男子的一种血的考验。至今在傣族地区,一个文过身的男子,常被姑娘们视为英雄。而没有文身的男子,常常被姑娘们视为怯懦和不勇敢。没有文身的男人,自然得不到姑娘们的喜爱。用植物的汁液染黑牙齿,则是滇西一带傣族男子成人的标志。
成人仪式不仅标志着一个人生理发育的成熟,同时也表明他有权承担社会赋予他权利和义务。在婚姻习俗中,成年礼则标志着青年男女恋爱生活的开始。
达斡尔族婚俗
中国的达斡尔族,聚居在东北地区美丽富饶的嫩江两岸。嫩江左岸的莫力达瓦旗居住最为集中。那里北依新安岭,河流纵横。诺敏河等42条河流灌溉着这片肥沃的土地。绵延起伏的森林中有数不尽的珍禽异兽;平原上盛产大豆、高梁、玉米和小麦;水草肥美的地方是天然牧场。达斡尔族世世代代生活在这种得天独厚的环境里,形成自己民族独特的文化,婚姻习俗自然也不例外。

达斡尔族历史上曾实行氏族外婚。婚姻习俗中有这样的规定:同一哈拉(氏族)的人不能通婚。过去还不许与外民族通婚。当今有了许多变化,偶尔也有与蒙古人、汉人通婚的。
在达斡尔族中,男子到了成婚年龄,又物色好了对象,这时男方家长请和女方家有亲戚关系的人做媒人,到女方家去说亲。媒人向女方父母介绍男方家的情况,女方父母认为合适时,媒人就斟酒磕头表示感谢和祝贺;如果女方父母不同意这门亲事,则不让媒人磕头,也不请媒人吃饭。据说,如果女方家请媒人吃饭,就算答应了这门亲事。
亲事说成后,便准备送“恰安特”(彩礼)。送“恰安特”时,男方家必须请一位比成婚男子大一辈的人,赶上车,同未来的女婿一起,把彩礼送到女方家去。女方家要举行“恰安特”宴,招待亲朋好友。一般的“恰安特”包括猪、白酒、糕点等,最重要的是要送一匹带有缰绳的马和一头乳牛给女方的父母,表示对女方父母养育之思的感谢。
在送“恰安特”的宴会上,男方赔礼人要致传统的祝词:
贵方的少女,
我方的郎,
千里姻缘系双方。
选定这良辰吉日,
我将微薄的恰安特献上。
山间的幼松稚柏,
今已挺拔健壮
英俊美丽的少男少女
都已长大而且年龄相当。
为祝贺两家美好的亲事,
我把喜酒斟满举起,
光临的众族胞和亲戚,
请接受这虔诚的心意。”
女方的父母接过陪礼人道过来的酒,回敬道“为着我们联姻和睦路途遥远让你们饱受辛苦,送来的恰安特项目,请求你代我向族人们备述。”于是陪礼人接着唱道:
恕我们礼物的微薄
带来了七条生命的恰安特。
这颗虔诚的心,
深深感到忐忑不安。
带给男亲家的礼,
有带缰绳的宝马一匹,
它有星辰般的限睛,
苍狼一样的耳朵;
它有干犴达犴似的飞腿,
水獭一般的毛色:
那奔跑驰骋的动作,
轻捷灵活,狐狸也难比过;
泽地草丛上从不栽跟斗,
飞岭过岩不失前蹄;
只需要喝一声“托”!
能将兔子赶上;
只要呼一声“哲”!
一定能把黄羊赶上。
还带来偶蹄双角的家畜一头
特别献给女亲家,
是补偿乳汁的报酬。
这头两年三犊的乳牛,
日产三顿奶子不发愁。
自养的生猪五头,
自酿的米酒十篓;
熟制的奶皮20张
皮厚均达一指以上;
仿照树木拧做的油炸糕,
不多不少一百二十个。
媪妇们巧做的点心,
无奇无缺整整八个。
以上是恰安特的项目.
由我向亲家一一尽述。
尊贵的您是否如数受用.
请自己来握柄决定。
整个送礼的过程和内容,通过祝词来表达。席间,女婿要给岳父母和参加宴会的老人们磕头。老人们送给新女婿一些钱和钱褡子。女家如果生活富裕,不仅让新女婿将带来的马牵回去,而且还送一匹好马给新姑爷。在如上仪式进行过程中,未婚的姑娘都要回避,她是不能见未婚夫的。
达斡尔族的婚俗,充满了北方民族豪迈,爽直的风格,“恰安特”仪式上的祝词家们,为定亲礼宴增加了不少戏剧色彩。
拉祜族婚俗
拉祜族是中国云南省特有的民族之一。 “拉祜”是该民族的自称。 “拉”的意思是“虎”。在火边把肉烤到发出香味的程度叫“祜”。因此拉祜族也被称为“猎虎的民族”。
拉祜族实行民族内婚,很少与其他民族通婚。在婚姻形式上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多妻为传统所不许。在拉祜族中,青年男女的恋爱生活,享有充分的自由,很少由父母包办。
民间传说有一对恋人真诚相爱。两家的老人上山打猎,一家打得一头刺猪,一家打得一头马鹿。分肉时,一家看到刺猪毛粗、以为它一定比马鹿大但得到的肉却很少。于是两家产生了不和,不同意儿女们的婚事。这一对恋人最后服毒自杀了。他们死后埋葬他们的
坟堆上长出一棵七里花香树。两家养的蜜蜂专采这棵树上的花蜜。两家的老人吃了蜂蜜,又想起死去的儿女,便哭着来到花香树下两家人又和好了。从此,拉祜族的父母便不再干涉儿女的婚事。拉祜族青年结婚时总是点一对蜂蜡拜堂,表示对创造自由婚姻而死去的这对恋人的怀念。
拉祜族青年男女的恋爱方式是十分有趣的。如果男青年看中了一位姑娘,总是先要做一番侦察。偷偷地看这个姑娘是否勤快:是否尊敬老人:蹲下时是否双腿并拢等等。如果这些都使小伙子满意就找个机会枪走这位姑娘的头巾。头巾被抢去时,姑娘在后面紧追,企图夺回自己的头巾。而小伙子跑到幽静处便停下来和姑娘对歌,并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在这段间隔时间里,姑娘也在偷偷侦察小伙子的所作所为。看他是否起得早干活是否起劲,走路快不快,力气大不大等。如果女方满意就按时约会。如果不满意,就会失约。被抢去的头巾由长者出面要回。
抢头巾,是拉枯族青年对爱情的一种试探。如果成功,各自回家告诉父母。男方父母得知此讯,赶快请媒人到女家说媒。媒人带着一对蜂蜡、一瓶酒,同时带上一斤烟和茶,来到女方家。如果女方家的人没有说请坐,媒人是不能随便坐下的。等女方家的人请媒人坐下时.
媒人便说:“这里有一点酒,一点烟和茶,我们大家一起来吃吧。”
女方的父母推辞说:“还是你自己吃吧。你到底来我家做什么?”
媒人说:“我是受人之托,来你家分养一个小崽母鸡做种的。”意思是说,我是来求亲的。女方父母说:“我家有是有,就是离不开娘。”
媒人说:“不要紧,我们会很好地喂养她。”
女方父母又说:“如果你家也有小公鸡要配的话,还是我家先喂养三个月吧。”意思是说,这门亲事是同意了,不过要男方到女方家先上门三个月。即结婚后先过三个月的“从妻居”生活。
得到这样的喜讯,媒人的说媒使命就算完成了。然后通知男方家筹办聘礼。如果男方家富裕,给女方家一定数量的酒、肉和米。因为拉祜族实行入赘婚,女方家并不要求很多的彩礼。
苗族婚俗
苗族是中国西南地区人口较多,分布较广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聚居在贵州、云南、湖南三省,广西、广东、海南、四川和湖北一些地区也有居住的。由于人口众多,分布较广,在历史发展中,各地的风俗习惯产生许多差异,婚俗也是如此。
贵州黔西北一带的苗族,未婚约青年男女享有充分的社交和恋爱自由。在踩花山、跳月等大型的民间节日活动中,青年男女可通过情歌对唱寻找伴侣。如果两人情投意合,便可互许终身。同时男方将这一事情告知父母,说媒提亲。除特殊情况外,这里的苗族父母对儿女的婚事一般不加阻拦。提亲时,男方家长请一位男媒(不用女媒),提一壶洒,拿两把面条,一斤白糖到女家去。媒人到了女方家,将礼物放在桌子上,并不马上提及亲事。
等吃过晚饭后,媒人才对女方父母说:“某家请我来提这门亲事青年人互相间的感情如何?我们不晓得。但你家祖祖辈辈都很勤劳心肠又好,你家这个姑嫂又生得乖巧,所以就来提亲,送一壶酒来给你们解渴。”媒人的言辞十分委婉和诚恳。女家老人听了很感动,于是 说:“空手来就行了,何必带洒来呢?”这天晚上媒人就住在女方家中。
第二天早晨,媒人要走了。女方家长假意说:“你把这壶酒拎回去吧!我们没有福气喝呀。”媒人忙说:“留在这里吧,过几天我再来看它。”实际上,是留下礼物,让女方家中再好好商量一下,过几天后媒人再来探询。这算是第一次提亲。
第二次提亲是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男方家还是请原来的媒人到女家去提亲。这时女方家长会说:“我家姑娘还小,一不会打床,二不会搓麻,你们的寨子大,若是姑娘不得穿的,到那里就会害羞罗,还是等几年再提亲吧。”媒人则很风趣地说:“人家只是来买个坛子,至于盛坛子的坛箩么,以后由他们自己去编吧,把酒吃了罗!”意思是说,人家主要是看中了你家的姑娘,有了人,穿戴自然会有的。经再三推让,女方家长才打开酒瓶,斟酒给大家喝。至此婚事就算成了八九分。接着媒人又说:“这门亲事算是定下了,多谢他家的好酒。我也好回去对他家说,姑娘还小,要留她在家做三年穿戴,以后去安家了,一辈子才有穿戴。”至此提亲的仪式便告结束。男方准备一二年后来娶亲就是了。
有些苗族地区说媒要往返三次。所请的媒人,必须是能说会道的人。
第一次前往女家村寨时,媒人提一壶酒到熟人家中送酒作谢,并请这位熟人代为打听女方是否已经许配人。如果女方已许人,提亲即可作罢。如果女方没有许人,媒人便告诉男方家。
第二次,媒人空着手去女家求亲,并向女方父母说:“某家想娶你家的姑娘背水给他家喝。”这句话似乎很不礼貌,但在离水源比较远的苗族山寨,背水主要是妇女的事,所以背水成了找媳妇的代名词。媒人如此说,女方父母是不会见怪的。这时如果女家用酒招待媒人,就表示谢绝媒人。如果不用酒招待,就表示同意这门亲事。于是媒人高兴而归,报告男方家,可做婚事的准备。
第三次,媒人去女家主要是定结婚日期。结婚日期一般定在秋后。因男女双方是自由恋爱,提亲仪式往往很简单。如果是父母包办婚姻男女两家又都认可,男方家宰一头羊送到女方家,女家退回一半,表示不愿再增加男方的负担,提亲仪式也算告成。
居住在云南文山一带的苗族,未婚的青年男女往往在跳月或踩花山时,对歌相识,真诚相爱。这时,男女双方都必需请煤人向对方家长求亲。男方请的媒人到了女家,要与女方父母商定姑娘的身价,并用带来的酒肉请女方的姑舅表亲吃“平伙肉”。这也算是提亲仪式。从商定姑娘的身价这一习俗来看,这种婚姻还带有买卖婚的性质。
佤族婚俗
中国云南省的酉盟、沧源、孟连和澜沧县,位于澜沧江和怒江之间,这里山岭连绵,土地肥沃、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具有典型的亚热带风光。习惯上将这一地区称为阿佤山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佤族地区由于历史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影响,社会发展比较缓慢。以西盟为主的阿佤山中心地区,还保留者原始公社制残余,刀耕火种,刻木记事。今天,阿佤山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往日的愚昧、荒凉已不复存在。层层梯田伸入云端,到处欣欣向荣,兴旺发达。
新的生活给佤族婚俗带来巨大的变化。一些青年人已摆脱传统的婚裕。按新的婚俗结成伴侣。但传统的婚俗并没有因此而灭绝,相反还以它独特的民族特色,在佤族中流行着。
佤族青年男女从恋爱到定婚,要经历三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自由恋爱。佤族语言叫“飞玉”,即串姑娘的意思。按照低族的习惯,姑娘到15岁时,就要脱离家庭,和年轻的小伙伴们集中睡在一起。到了晚上,小伙子们带着弦子和竹筚,到姑娘们的住处来串门,弹奏乐器,对唱情歌。有的地方还实行一种叫做“散海”的习俗。散海是佤语,意思是“梳头”。这里所说的梳头,不是指姑娘自己梳头,也不是姑娘给姑娘梳头,或小伙子给姑娘梳头,而是姑娘给小伙子梳头。这一习俗十分有趣。
小伙子们到了姑娘们的住处,先唱一首《梳头调》,请姑娘给自己梳头:
阿妹,拿出你的斧头劈木柴。
请用花梳子给我梳头。
花梳子留在你手上,
你的情意我要带走。
佤族青年串姑娘时的梳头,只不过是一种形式。梳头的目的是为了青年男女之间能够接近,好窃窃私语。在佤族地区,凡是来串姑娘的小伙子,都可得到姑娘们的这种厚遇。如果梳头的时间拖得很长,就说明双方之间都有了情意。佤族对待爱情的态度,往往从这一戏剧性的动作中自然流露出来。
一般来说,通过梳头仪式,小伙子了解到姑娘的态度后,就请一位媒人,并通过媒人送一些钱给姑娘,作为恋爱钱。如果姑娘真心实意地爱这个小伙子,就收下恋爱钱。如果姑娘不喜欢这个小伙子,就把钱退回去。也有的地区小伙子们在串姑娘时,男女双方互赠礼物,男方送给女方手镯、头巾、衣服等。出于礼貌、姑娘必需先收下礼物。即便是自己不喜欢这个小伙子的礼物,也得暂时收下。等这位姑娘和某个小伙子确定恋爱关系之后,再一一退回也不晚。
在佤族中,一旦小伙子向某个姑娘求爱,又得到姑娘的同意,别的小伙子便不再来串门。双方的父母如果不同意婚事时,可以进行干涉,但作为儿女的一方,可以听父母的劝告,也可以自己做主。
婚前恋爱的第二阶段是杀鸡看卦,举行“地亚”礼。
佤族的地亚,是抢婚习俗和宗教仪式相结合的产物。青年男女经过长时间的串姑娘,在媒人的撮合下,表示愿意结成伴侣。双方的父母知道后,觉得还应该让神知道和同意这件事。这时就要举行地亚仪式。举行仪礼时,由姑娘的未婚夫和媒人,再约几个青年伙伴,来到姑娘家。当夜深人静时,媒人示意姑娘走出门口,未婚夫跟在后面,刚一出门,即抢下姑娘的包头巾,假装逃跑,姑娘追上去讨包头,后面的小伙子们簇簇拥拥,把姑娘抡到男家。
到了男家,首先杀鸡敬神,以求得到神的保佑,使婚事顺利完成。过了两天,未婚夫同媒人一起带上一束芭蕉,一包茶叶,一包蓝烟,一瓶酒,把姑娘送回娘家,并正式向女方父母求婚。
起初,女方的父母说一些推辞的话,也许会把第一二杯酒倒掉,但最终还是被未婚女婿的诚意所感动,喝下第一杯酒。只要喝了这杯酒,就算答应了这门亲事。
第三阶段是送“都帕”,即送定亲礼。
佤族的定亲礼要送三次,每次都有严格的标准。第一次送氏族酒,规定送6瓶酒,不能多也不能少。其他如芭蕉、茶叶之类,可多可少。这6瓶酒是给同一氏族的各姓当家人吃的,表示同一氏族的人都同意本氏族的姑娘外嫁了。第二次送邻居酒,规定也是送6瓶酒。这6瓶酒是给邻居们吃的、吃了酒的邻居、可以做婚姻的旁证。第三次送开门酒,规定只送一瓶。这瓶洒是专门送给女方母亲的。女方的母亲将这瓶酒放在床头、晚上悄悄地吃。母亲吃了这瓶酒、必然为女儿的幸福向神祈祷。
低族传统的求婚、定亲习裕、包留着许多原始古朴的风貌、也留有原始宗教信仰的痕迹。
瑶族婚俗
瑶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据文献记载,瑶族的先民早在秦汉时期就休养生息在长江流域的荆楚地区。史书记载的长沙“五陵蛮”便是瑶族的一部分。由于历史上统治阶级推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瑶族曾一次又一次被迫迁徙。他们在中国西南地区的深山老林中过一山,吃一山,坚苦奋斗,辛勤开垦,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生存特点。
瑶族人口众多,支系繁杂。有的瑶族自称为“勉”,意即“人的意思”。有的自称为“布努”、“金门”、“垴格劳”、“拉枷”、“炳多优”等。居住在各地的瑶族,又因为起源传说不同、生产、生活方式不同,而有盘古瑶、过山瑶、茶山瑶、红头瑶、蓝淀瑶、背篓瑶、平地瑶等
二三十个族称。虽然通称为瑶族,但各地的瑶族仍喜欢使用习惯了的自称。
瑶族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许多风俗习惯是很独特的。就以婚礼习俗而言,也和别的民族迥然不同。
居住在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和都安瑶族自治县的瑶族、在婚礼的各个环节中,都要请着名的歌手吟诵瑶语称为“沙商”的《说亲词》。这一说亲词包括定亲、娶亲、嘱亲三部分。《说亲词》采用自由体句式。一般不押韵。但讲究排比对偶和反复。《说亲词》有固定的内容,语言朴实、比喻形象。
在瑶族中,青年男女无论是自由恋爱,还是别人说合,当他们感情达到愿意结合为夫妻的时候,就告诉双方的家长。双方家长请当地最有名的壮年男歌手充当媒人,主持说亲仪式。一般是各家请两名歌手,男方请的歌手叫“布商”,女方请的歌手叫“赫巴”。布商和赫巴相约见面,通过吟唱《说亲词》来商定婚姻大事。
到了男方家前来定亲的日子。女方家早在大门口摆上一张八仙桌,桌子上放一个小酒坛、酒杯和一个装有筷子的竹筒。女方请来的赫巴站在桌子旁,恭候男方家布商的到来。桌子上竹筒里的筷子,不是用来夹菜、夹肉的,而是在吟《说亲词)时计数用的。当男方家的布商带领几个贺婚人来到时,赫巴赶快迎上去,表示欢迎。双方致礼后.赫巴回到桌子旁摔起竹筒,一边摇动,一边口诵(说亲词)。诵完一段,便从竹筒中抽出一根筷子,放在布商的面前。布商接着诵答,诵答完一段,将桌子上的筷子拾起来握在手中。这样,一直到赫巴将竹筒里的筷子全部转移到布商手中时,双方才端起酒杯,互相敬酒,定亲仪式就算结束了。
瑶族的布商和赫巴,既是着名的民间歌手,又是出色的祝词赞词家,他们口若悬河,步韵成章,很受瑶族群众的欢迎和尊重。在定亲过程中,代表男方的布商能言善辩,他在婚姻缔结中,起者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在瑶族的定亲礼个,无论男方或女方家,都十分重视选择胜任此事的布商和赫巴。

3. 云南苗族的女孩子结婚或者苗族的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结婚习俗

苗族婚礼有其特别的习俗,这是肯定的,但不是全部一样,苗族有很多分支,各个分支的习俗都不一样,但约亲约戚,盛装出席,载歌载舞,吹芦笙打鼓是少不了的,婚礼颇为状观(一般人很多,涉及三亲六戚,三朋四友,因为他们平常也乐于人客走往),抛砖引玉,望采纳

4. 苗族婚俗详细介绍

苗族青年男女经过恋爱情投意合后,父母便为他们选择吉日结婚。但结婚前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却不能见面,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结婚用品送到女方家过目。这些迎亲礼中,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它是用25斤到30斤糯米面做成的,足有簸箕大,表示结婚后新郎新娘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结婚这天,男女双方都在家里宴请亲朋好友和同村寨的乡亲。新郎由几个伴郎陪同,带着礼物前去娶亲。娶亲者中要有一位经验丰富的中老年男子,娶亲者到达女方村寨时,会有一引起妇女伸出竹竿拦住去路,要与娶亲者对歌。每对完一首歌,娶亲者都要拿出礼物给这些妇女,她们才会收回竹竿让路。如此走一段,对歌一次,反复数次才能到达新娘家。这期间,还要防止新郎让妇妇们抢走。如抢走了,她们会把新郎藏起来,让娶亲者不能按时娶到新娘。到了新娘家,姑娘们还会围住新郎,将他折腾、戏弄一番,引得宾客发出阵阵哄笑。 更有甚者,有的姑娘还用锅灰把新郎的脸抹得黑不溜秋的。望着新郎的狼狈样,人们会爆发出哄堂大笑。 新娘娶回家后,要举行拜堂仪式,新郎新娘要向长辈和宾客敬酒,并接受他们的祝贺。吃饭开始前,新郎新娘要先给父母喂第一饭碗吃饭。灾期间,女方家来送亲的姑娘们可以瞅准机会,用大竹箩筐罩住新郎,使新郎动弹不得。望着在箩筐内挣扎的新郎,人们欢笑成一片,给婚礼增添了无限的情趣。 在苗族聚居的一些地方,还保留着古老的抢亲习俗,他们称为拉咪彩。在男女青年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商定了抢亲的时间和地点。届时,男方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去把新娘抢回家。据说,实行这种形式上的抢亲,如果将来夫妻不和或男方喜新套旧,女方才有理可讲。把新娘抢回男方家后,再按苗家的规矩举行婚礼,同时,男方家要派人带着礼物去女方家说明情况,赔礼道歉,女方家也会斥责和吵骂几句,接着便收下礼物,有些地区,抢亲还会发生一场充满乐趣的打斗:姑娘得知男方要来抢自己,就故意躲起来,并邀约同村寨的女伴数人,手持扫帚、竹棍等候。当男方的抢亲者来到预定地点时,并不见新娘的踪影。迷惑间,突然伏兵齐出,无数的扫帚、竹棍落在抢亲者的头上、身上。小伙子们顿时省悟过来,但按习俗是不能还手的。他们一边挨着扫帚和竹棍,一边机警地搜寻着新娘。当发现新娘的踪影后,他们便齐心合力,避开姑娘们的追打,把新娘抢回男方家。 按习俗,新娘抢回新娘家后就不能再离开。新娘一到男方家,就意味着已成为男方家的成员,就不能随便回娘家。

5. 苗族婚礼必要流程

一、苗族婚礼流程
1. 苗族婚礼的流程共有四个步骤,分别为婚前,迎亲,婚礼,哭嫁。

2. 婚前由父母挑选日子,结婚前不能见面,但是在迎亲当天送30斤的糯米粑粑,寓意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3. 结婚时举行拜堂仪式,而且要给父母双方长辈敬酒,还会有抢亲环节,结婚后的苗族姑娘就是男方家的家庭成员,不能再随随便便回家。

4. 最后就是哭嫁了,哭嫁其实代表的是对家人和亲戚朋友的不舍,结婚前亲戚都会带上礼品来家中看望,谁来看望就会哭谁,这也算是一种道谢方式。

二、苗族婚礼的习俗
苗族到现在还保留了很多传统的婚俗习惯:

1、抢婚

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

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2、花定情

苗家青年谈恋爱常以花为媒,叫"花定情"。"花定情"一般在苗族举行盛大歌节时进行。这天,一群群男男女女来到歌场,跳起竹杆舞,吹响金芦笙,唱起心中的歌。

歌场上,若是歌郎看上了哪个姑娘,便设法把一朵花放在姑娘容易见到的岩坡上,自己躲起来。若姑娘看中歌郎,就唱起《追花歌》

3、“咬手”定情

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这是流传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谣。“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

4、提亲

中部方言叫“乃聂”,西部方言叫“马良”,即男方父母看中某家之女,或青年男女在“游方”、“跳花坡”、“集会”、“酒宴”、“赶集”、“走亲串戚”等活动中认识交往,双方有意,即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到女方家洽谈亲事。

5、订亲

订亲即订婚,中部方言称之“nongx ngix jud(郎衣酒)”,西部方言叫做“吃鸡酒”或“吃猪酒”。举办这种酒宴,就是公开宣布某某家与某某家已正式开亲,某男与某女已正式确定为不许侵犯的婚姻关系。

6、催婚

催婚即“订亲”以后,待男女长大将达结婚年龄,男方家便开始告知女方家要准备为孩子举行婚礼所进行的系列活动。

7、婚礼

婚礼是婚姻中最耀眼最灿烂的火花,苗族对待婚礼极其慎重。就形式而言,即热烈隆重又格外庄严,无论那一个方言,婚礼都有其自古以来务必遵循的礼仪,不可随随便便。

6. 苗族结婚习俗

相见先问姓为苗族交际习俗。青年男女之间第一次见面,按规矩首先应问清对方的 姓。若双方同姓,以兄妹、姐弟相称,以礼相待,不能戏谑、对歌和跳舞。 若不同姓,可以戏谑和唱歌跳舞。但如要考虑向对方求爱,末修眉才可用 言语歌声探情示爱。打转也是苗族交社会俗。苗族男子喜欢佩刀。生下男孩后,父母和亲友要准备 一块与孩子体重相等的铁埋于地下。以后,男孩的每年生日,将铁挖起来 锻打一次。孩子长到16岁时,将此铁打成苗刀,佩在身上。

苗族妇女大多佩戴手镯、耳环,胸前有大项圈及银锁,有的在项圈与银锁上还垂下长短不同的银质珠穗,显得华贵富丽。

一、关于“许婚”。
串对子:是苗族青年男女双方恋爱谈婚的一种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过“花山节”,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对歌,跳舞,找到对象的叫做串“对子”,花山节的最后一天,串好的“对子”私自定下终身,各自回家告诉自己的父母。
提亲:小伙子将自己找好的对象的事说给父母后,由男方请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后前往女方家提亲。
定婚:媒人提着相应物品做见面礼去女方家,与女方父母就双方结婚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结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结婚:婚期确定后,女方自己准备嫁妆等待出嫁。
二、关于“拉婚”。
“拉婚”又叫“抢婚”,“拖姑娘”或“抢妹子”,这种强拉硬要的婚俗,与现代文明的社会不相适应,逐渐被淘汰。
苗族男青年路头路脑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无论姑娘是否愿意,小伙子可以把姑娘抢回自己的家中,请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亲,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从被抢之日就是小伙子的媳妇了。
三、关于“认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儿子的父亲或母亲在邻居家生孩子时跑到人家门外,若邻居家是“生姑娘”就大声说“”我家儿子认着啦!”从此这两个孩子就等于算认了婚约,小姑娘在娘家长到三岁,就被男方接到自家养起来,与男孩一起长大,直到十八岁,双方结婚,办喜酒,送“礼银”认亲。
四、关于“说婚”。
纳雍县境内的苗族婚俗,“说婚”较为普遍,“说婚”比其“拉婚”、“认婚”较为繁锁复杂,包括提亲、订准、给婚、结婚四个过程。
提亲:苗族青年经“花山”、“赶街”、开会、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相互认识,进而相恋,一旦恋爱成熟变禀吸父母,由男家请媒人陪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如女有有意,当即饮酒表示“可”,并约来媒人共同商讨礼银、婚期、嫁妆等,礼银包括身价银、奶水钱、屎尿布、酒、肉等。
订准:如果女方家愿意与男方结亲,按说亲时商讨的日期,就会由男方家出酒送猪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请客吃饭,完成吃“订准”,也就是订婚。
给婚:男方家如果要讨媳妇,媒人必须提前两个月到女方家去商订,女方家要办酒席来决定给婚的日子。
迎亲:由男家择定吉日,于两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备。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领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将带来的鸡一只交女家,一只带回,认为是新娘有魂连同新娘一同带往男家转姓传代去了。这时女家送亲九人伴随亲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两家等距离)晌午后再走。到了男家,拦门设席三张,各置猪肝、猪内,豆腐、香烟各一盘。迎送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据一席,进餐后入室,列坐中堂,烟茶接待。待拜过堂后,迎送诸人一新人围坐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交接仪式由双方“长老”以对歌形式唱交接调表达两空的心愿。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给男家了。晚间,室内点燃篝火,亲友及迎亲诸人围坐火边谈家常基对歌或独唱,尽情戏娱。唯迎亲送亲之人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相伴至天明,待过早餐方将送亲失送走。
回门:苗族;回门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务办红糖一合。炒面一升,白酒二斤带领新人到女家回门。在女家住上几天。女家携带女儿用的围腰,女婿的鞋、帽随亲家到男家认门。经男家杀鸡款待之后从此来往不绝。
苗族的拜堂礼是由新郎、陪郎举行,新娘不参加。规矩是长辈居中正坐,同辈列坐左右。新郎、陪郎按长幼一一跪拜敬酒,礼毕入席就餐。
苗族寡妇可以再嫁,但随嫁子女如要改随父姓,必须经前夫同族许可,并给鸡一只拿去做改姓仪式后方得改姓。
苗族婚俗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7. 苗族婚嫁有什么习俗

一、关于“许婚”。 串对子:是苗族青年男女双方恋爱谈婚的一种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过“花山节”,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对歌,跳舞,找到对象的叫做串“对子”,花山节的最后一天,串好的“对子”私自定下终身,各自回家告诉自己的父母。 提亲:小伙子将自己找好的对象的事说给父母后,由男方请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后前往女方家提亲。 定婚:媒人提着相应物品做见面礼去女方家,与女方父母就双方结婚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结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结婚:婚期确定后,女方自己准备嫁妆等待出嫁。 二、关于“拉婚”。 “拉婚”又叫“抢婚”,“拖姑娘”或“抢妹子”,这种强拉硬要的婚俗,与现代文明的社会不相适应,逐渐被淘汰。苗族男青年路头路脑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无论姑娘是否愿意,小伙子可以把姑娘抢回自己的家中,请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亲,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从被抢之日就是小伙子的媳妇了。 三、关于“认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儿子的父亲或母亲在邻居家生孩子时跑到人家门外,若邻居家是“生姑娘”就大声说“”我家儿子认着啦!”从此这两个孩子就等于算认了婚约,小姑娘在娘家长到三岁,就被男方接到自家养起来,与男孩一起长大,直到十八岁,双方结婚,办喜酒,送“礼银”认亲。 四、关于“说婚”。 华宁县境内的苗族婚俗,“说婚”较为普遍,“说婚”比其“拉婚”、“认婚”较为繁锁复杂,包括提亲、订准、给婚、结婚四个过程。 提亲:苗族青年经“花山”、“赶街”、开会、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相互认识,进而相恋,一旦恋爱成熟变禀吸父母,由男家请媒人陪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如女有有意,当即饮酒表示“可”,并约来媒人共同商讨礼银、婚期、嫁妆等,礼银包括身价银、奶水钱、屎尿布、酒、肉等。 订准:如果女方家愿意与男方结亲,按说亲时商讨的日期,就会由男方家出酒送猪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请客吃饭,完成吃“订准”,也就是订婚。 给婚:男方家如果要讨媳妇,媒人必须提前两个月到女方家去商订,女方家要办酒席来决定给婚的日子。 迎亲:由男家择定吉日,于两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备。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领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将带来的鸡一只交女家,一只带回,认为是新娘有魂连同新娘一同带往男家转姓传代去了。这时女家送亲九人伴随亲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两家等距离)晌午后再走。到了男家,拦门设席三张,各置猪肝、猪内,豆腐、香烟各一盘。迎送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据一席,进餐后入室,列坐中堂,烟茶接待。待拜过堂后,迎送诸人一新人围坐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交接仪式由双方“长老”以对歌形式唱交接调表达两空的心愿。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给男家了。晚间,室内点燃篝火,亲友及迎亲诸人围坐火边谈家常基对歌或独唱,尽情戏娱。唯迎亲送亲之人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相伴至天明,待过早餐方将送亲失送走。 回门:苗族;回门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务办红糖一合。炒面一升,白酒二斤带领新人到女家回门。在女家住上几天。女家携带女儿用的围腰,女婿的鞋、帽随亲家到男家认门。经男家杀鸡款待之后从此来往不绝。苗族的拜堂礼是由新郎、陪郎举行,新娘不参加。规矩是长辈居中正坐,同辈列坐左右。新郎、陪郎按长幼一一跪拜敬酒,礼毕入席就餐。 苗族寡妇可以再嫁,但随嫁子女如要改随父姓,必须经前夫同族许可,并给鸡一只拿去做改姓仪式后方得改姓。

8. 苗族婚礼的习俗是怎样的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分布面广,文化多彩,以富反抗精神而着称于世的跨国民族。全世界苗族共1200多万,其中中国就有900多万。可以说,从首都北京到祖国大西南边陲,从太平洋东岸到西岸,从亚洲到世界各大洲,到处都有苗族人民生活、劳作的足迹和身影。

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居住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境的苗族约25万人,其婚俗礼仪,热烈庄重又诙谐幽默,充满了浪漫与神秘感,可谓别具一格。

三大方言苗族传统婚俗礼仪虽大体相同,但又有其各自不同的特点,总体而言,凡正常完整的婚姻都应履行“提亲、“订亲”、“催婚”“交礼”、“接亲”、“送亲”、“入门”、“拜堂”、“回门”等等仪式,其中的许多礼规礼节要求极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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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苗族风情

苗族

苗族现在主要聚居于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苗山、海南岛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区的交界地带。人口739. 8万(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在各少数民族中居第四位。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这就是从黄河流域直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瑫语族苗语支。分三大方言:湘西、黔东和川黔滇。1956年后,设计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文字方案。由于苗族与汉族长期交往,有很大一部分苗族兼通汉语并用汉文。

苗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尤以飞歌、情歌、酒歌享有盛名。芦笙是苗族最有代表性的乐器。

苗族地区以农业为主,以狩猎为辅。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手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驰名中外。其中,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苗族服饰多达一百三十多种,可以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服饰相媲美。

苗族过去盛行对自然和祖先的崇拜。较大的节日是“西松”(祭祖),每年秋后举行一次。斗牛(牛斗牛)是苗族人民喜爱的一项活动,每年正月、端阳、火把、中秋等佳节都要举行斗牛活动。

苗族的礼仪有: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有的地方还要在寨前摆酒迎接。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有的地方还敬“牛角酒”、“梳子肉”,客人一一接受,主人最高兴。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苗族自治地区

建国后,先后成立有: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52年7月1日)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1952年11月26日)
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1954年11月11日)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6年7月23日)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6年8月8日)
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1956年11月30日)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57年9月20日)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58年4月1日)
贵州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63年9月11日)
贵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1966年2月11日)
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81年12月31日)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82年5月1日)
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3年11月7日)
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3年11月11日)
湖北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3年12月1日)
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1984年11月10日)
四川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4年11月13日)
云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1985年)
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1985年)
日常食俗 大部分地区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为主食。多先把稻谷晒干(或炕干)倒入碓中舂去米糠,现舂现吃,每次舂3—5斤。现在不少地方已用电力、水力碾米了。苗族做饭常把淘过的米加入6—7倍的水煮,半熟后社滗去米汤,放入木甑中蒸熟即成。也有将包谷、小麦、小米掺入一起煮、蒸的。包谷和荞麦则用石磨推成面粉或粒状食用。多把面粉用水和匀后,倒入水甑,蒸熟作为主食,广西、云贵交界处的苗族称之为“面面饭”。四川省境内的苗族,把用小麦、荞麦或玉米面做成的面条与其他主食搭配食用。贵州一些地区的苗族有把燕麦蒸熟,就原锅文火焙干、脆,然后磨成粉,炒熟作为日常主食。苗族民间以糯米为贵,将糯米饭作为丰收和吉祥的象征。食用糯米时,有时也先将糯米蒸熟,然后趁热倒入木槽内,用锤捶打成泥,再用手扯成小圆团,以木板压平,待完全冷却后用山泉水浸泡,随时换水,可存放4—5个月,吃时烧、烤、炸均可。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为常见。油炸粑粑是先把粘米和少量的黄豆浸泡后,打成浆状,再把打好的稠浆舀入铁皮制成的模具内放入滚油中炸,呈金黄色即可。如再加一些鲜肉和酸菜做馅,味道更为鲜美。

苗族的菜肴种类繁多,常见的蔬菜有豆类、瓜类和青菜、萝卜,肉食多来自家畜、家禽饲养,四川、云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说。狗肉性热,有暖腹健胃,强食滋补的作用。苗家的食用油除动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以辣椒为主要调味品,有的地区甚至有“无辣不成菜”之说。大部分苗族都善作豆制品,例如用黄豆浆不滤渣,煮成“连渣汤”;将豆浆与嫩白菜同煮,然后点石膏水做成“菜豆腐”,都是下饭的日常菜。住在高寒山区的苗族,仍喜欢用白水将蔬菜煮成淡菜,蘸各种“蘸水”吃。四川的苗族还把豆浆做成豆花,用以待客。各地苗族普遍喜食酸味菜肴,酸汤家家必备。酸汤是用米汤或豆腐水,放入瓦罐中3—5天发酵后,即可用来煮肉,煮鱼,煮菜,伏天时还要加入一些鱼香菜、木姜,开胃爽口,帮助消化。夏天在黔东南,客人进门,主人总先送上酸汤,喝罢顿觉酸凉解渴。广西的苗族在冬春时节喜用辣椒骨做的酸辣汤菜。苗族的食物保存,普遍采用腌制法,蔬菜、鸡、鸭、鱼、肉都喜欢腌成酸味的。湖南的苗族把这腌制食品的方法称为“鲊”。苗族几乎家家都有腌制食品的坛子,统称酸坛。腌制猪肉前,先将鲜肉切成大块,然后一层肉、一层盐,层层相压。三天后生盐溶化浸入肉内,再烧些糯米饭同甜糟酒混后,和肉块一起擦搓,最后放一些辣椒粉及其他配料,把坛口密封,随吃随取。用此法腌制的肉类,一般可保存1—2年。酸坛还可腌制酸鱼、酸菜。此外,苗族也用熏腊肉方法保存各种家畜、家禽肉。川南苗族常在冬天宰杀年猪,把猪肉用盐浸后吊于火炉上,用杨树枝或其他柴草烧烟熏烤。熏干水分,便取下储藏。这种烟熏腊的众风味独特,常用于待客,并能储藏2—3年不变质。

苗族酿酒历史悠久,从制曲、发酵、蒸馏、勾对、窖藏都有一套完整的工艺。咂酒别具一格,饮时用竹管插入瓮内,饮者沿酒瓮围成一圈,由长者先饮,然后再由左而右,依次轮转。酒汁吸完后可再冲入饮用水,直至淡而无味时止。咂酒一经开坛,剩酒无论浓淡,均不复再用。逢年过节,家家还都做糯米甜酒。日常饮料以油茶最为普遍。制作时,先将油、盐、姜、茗茶入锅同炒,待油冒烟后加清水煮沸,然后滤渣,再把茶水倒入放有玉米、花生、米花或糯米的碗里,适当地加些葱花、蒜叶、胡椒粉和山胡椒后,即可饮用。湘西苗族还特制有一种万花茶(又称百果茶)。除茶外,酸汤也是常见的饮料。

节庆、礼仪、祭祀食俗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节日较多,除传统年节、祭祀节日外,还有专门与吃有关的节日。如:吃鸭节、吃新节、杀鱼节、采茶节等。过节除备酒肉外,还要必备节令食品。如:吃鸭节时,家家都要宰鸭子,并用鸭肉和米一起煮成稀饭食用;在吃新节时,要用新米做饭,新米酿酒,就连菜和鱼,都要刚摘、刚出塘;过杀鱼节时多在江边,由妇女带上饭、腊肉、香肠等酒菜,等在河边,只要捉到鱼,即燃起篝火,架锅煮鱼直到尽兴方归。传统节日以苗年最为隆重。苗年一般先在正月第一个卯日,历时三、五天或十五天。年前,各家各户都要备丰盛的年食,除杀猪、宰羊(牛)外,还要备足糯米酒。年饭丰盛,讲究“七色皆备”、“五味俱全”,并用最好的糯米打“年粑”。互相宴请,互相馈赠。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吃“吃牯脏”,又称“祭鼓节”。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糯米饭是苗族节庆、社交活动中的必备食品,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许多地区的苗族常用糯米面做成汤圆,也作为节日期间的一种食品。无论婚丧嫁娶必须备有酒、酸肉、酸鱼,否则视为失礼。迎接贵客时,苗族人民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婚礼上,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 苗族的节日

典型食品主要有:血灌汤、辣椒骨、苗乡龟凤汤、绵菜粑、虫茶、万花茶、鲊、捣鱼(也吃酸汤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