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业金申领照片怎么上传
上传的账号与申请时录入的银行账号必须一致,账号需拍摄清晰,方便失业保险经办人员核对。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照片页(含登记证编码的第2页)和“办理失业登记”页(含失业登记时间的第6页 ,方便失业保险经办人员核对其是否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的图片。4、准确填写的《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电子文档或图片。
其他资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需上传正反面扫描件。2、居民户口簿,需上传扫描件。3、毕业证。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1张,需上传电子件。5、个体业主停止经营:需上传有关部门出具的“私营企业停业”或“破产或停产经营证明”。6、个人需提供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相关材料。
、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网申流程
第一步:除哈尔滨市的12个市地、森工、农垦参保失业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首页ht t ps://www.r enshenet.or g.cn/si onl i ne/l ogi nCon
t r ol er登录系统前需先进行注册,参见“个人用户注册操作流程”,登录时需填写个人用户名及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页中。
第二步:点击“我的申请”按钮,即可看到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按钮。
第三步:点击“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按钮,出现“业务说明”和“承诺书”等,申请人需阅读承诺书内容后,勾选“确认”,点击“已了解,继续办理”按钮,方可继续办理。
第四步:系统显示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姓名、单位名称,如实填写手机号、发放账号并选择发放银行,退回原因可在经办机构审核退回后查看。
第五步:核对系统默认信息完毕后,填写“手机号”“发放账号”,选择“发放银行”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申请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业务。
第六步: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原渠道登录查询审核结果。
二、哈尔滨市失业补助金网申流程
第一步:哈尔滨市参保失业人员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ht t p://hr b.zwf w.hl j. gov.cn/切换区域——哈尔滨市。
第二步:在个人办事部门服务中选择“市人社局”。
第三步:在事项中选择失业补助金核准,展开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
第四步:进入“在线办理”后,在“个人登录”中进行个人注册,并确定注册成功。
第五步:进入哈尔滨市金保网上申报系统后,在“哈尔滨市失业、工伤个人网上申报系统”点击进入。
第六步:在哈尔滨市社会保障网上大厅(个人服务)中再次进行注册,并确定注册成功。
第七步: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点击“业务经办”。
第八步:在业务经办中选择“失业补助金申报”项。
第九步:进入申报页面后,选择“同意”。
第十步:在申报过程中,选择“同意”方可点击“确定”。
第十一步:申报页面其中红色标识为必填项,其中如是社会保障卡则直接读取银行卡号,无社会保障卡须手动填写哈尔滨银行卡号。
第十二步:失业补助金申报成功。
第十三步:5个工作日后可在申报信息查看审核状态——未通过。
第十四步
㈡ 失业金申领上传图片是什么格式
可上传图片格式为jpg或png格式,单个图片大小不能超过3M。
网上申请失业金需上传的资料:
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图片。
2、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借记卡的图片。
注意:上传的账号与申请时录入的银行账号必须一致,账号需拍摄清晰,方便失业保险经办人员核对。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照片页(含登记证编码的第2页)和“办理失业登记”页(含失业登记时间的第6页 ,方便失业保险经办人员核对其是否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的图片。
4、准确填写的《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电子文档或图片。
其他资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需上传正反面扫描件。
2、居民户口簿,需上传扫描件。
3、毕业证。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1张,需上传电子件。
5、个体业主停止经营:需上传有关部门出具的“私营企业停业”或“破产或停产经营证明”。
6、个人需提供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相关材料。
㈢ 失业金所需要的附件是什么
网上失业补助金申请信息中附件是有必要添加的,以往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业”2个条件。
扩大覆盖范围之后,参保缴费不满1年,或者本人意愿失业都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了,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不高于失业保险金的80%。
(3)失业补助附件是什么图片扩展阅读: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
2、《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3、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
4、居住证复印件;
5、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
6、涉及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
㈣ 失业补助金添加附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添加附件是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借记卡(一类卡)或社会保障卡图片。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