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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霉是属于什么剂

发布时间: 2022-05-01 03:06:34

❶ 冰毒属于什么药

冰毒是毒品,兴奋剂

❷ 冰毒属于什么剂型

甲基苯丙胺(英文:Methamphetamine),又称甲基安非他命或冰毒,是强效的中枢神经系统刺激剂,主要被用于娱乐用途,较少被用于治疗注意力不足过动症和肥胖症。因其原料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称为“冰”(Ice),又因毒性剧烈,人们便称之为“冰毒”。它在麻黄素化学结构基础上改造而来,故又有“去氧麻黄素”之称。其药用为片剂,作为毒品用时多为粉末,也有液体与丸剂。

中文名
甲基安非他命

外文名
Methamphetamine

又称
冰毒

性 状
微带苦味,呈白色,为结晶体或粉末状易溶于水

管制类型
管制精神药品

基本内容
甲基苯丙胺,即冰毒,由盐酸麻黄素合成,又称去氧麻黄素。

性 状:

微带苦味,呈白色,为结晶体或粉末状易溶于水,纯度高达95%以上。

滥用方式:

甲基苯丙胺药用为片剂,作为毒品用时多为粉末,也有液体与丸剂。采用静脉注射方式吸食的比较多

简 介:

冰毒[1],即兴奋剂甲基苯丙胺,因其原料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Ice)。由于它的毒性剧烈,人们便称之为“冰毒”。冰毒最早由日本人发明。二次大战时,日本侵略者给士兵服用冰毒以提高战斗力。50年代在我国叫“抗疲劳素片”,1957年在重庆曾出现过吸食冰毒的成瘾人群。1962年,在山西、内蒙古等地也发生过滥用的问题。后来国家禁止了去氧麻黄素的生产、销售与使用。该药小剂量时有短暂的兴奋抗疲劳作用,故其丸剂又有“大力丸”之称。又因苯丙胺(Amphetamine)有其译音名安非他明或安非它命之称,故甲基苯丙胺也有甲基安非他明之称。甲基苯丙胺是在麻黄素化学结构基础上改造而来,故又有去氧麻黄素之称。

❸ 冰毒是什么化学成份

冰毒,即兴奋剂甲基苯丙胺,因其原料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Ice)。由于它的毒性剧烈,人们便称之为“冰毒”。该药小剂量时有短暂的兴奋抗疲劳作用,故其丸剂又有“大力丸”之称。又因苯丙胺(Amphetamine)有其译音名安非他明或安非它命之称,故甲基苯丙胺也有甲基安非他明之称。此外,甲基苯丙胺是在麻黄素化学结构基础上改造而来,故又有去氧麻黄素之称。甲基苯丙胺药用为片剂,作为毒品用时多为粉末,也有液体与丸剂。
“冰”的成瘾者,以每天要强迫性服用大量毒品为待征。这些人已对毒品产生了较强的依赖性,毒品已成为他们生活的必需品。这种口服滥用方式的危险之一是导致有害的“兴奋剂--安眠药”,即“兴奋--抑制”滥用循环。每天使用“冰”以保持兴奋,否则他们难以度过;夜时必须用安眠药镇静他们高度兴奋的神经,弥补“冰”作用后期的不快效应,否则亦难过。次日又开始这种恶性循环,如此反复,不能自拔。这种恶性循环极易导致过量中毒。
“冰”的滥用者,采用静脉注射的目的是为了捕捉和感受一种短暂即逝的强烈快感或兴奋,这种体验对滥用者的求药行为起着正性强化作用。快感过后,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严重抑郁、疲劳和激怒,这是一种痛苦的体验,这种痛苦与再次寻味“快感”的强烈欲望相交织,导致强迫性用药行为。这种使用毒品方式,极易导致精神病状态,表现出活动过度,情感冲动,野蛮,妄想,偏执狂,幻觉甚至有杀人倾向。此种状态过后,出现一种极度衰竭和抑郁状态,也有因严重抑郁而自杀者。 “冰”长期滥用后突然停止使用,患者会出现高度疲劳、精神抑郁、饥饿感,以及强烈的求药行为。这就是戒断综合征。 过量的使用冰毒可导致急性中毒。严重者出现精神混乱、性欲亢进、焦虑、烦躁、幻觉状态。长期滥用可造成慢性中毒、体重下降、消瘦、溃疡、脓肿、指甲脆化和夜间磨牙。静脉注射方式滥用者可引起各种感染合并症;包括肝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和艾滋病等。高剂量或重复使用“冰”可产生中毒性精神病,表现有被害妄想、幻觉,多为幻视,也可能出现听幻觉和触幻觉。现代医学称之为苯丙胺精神病。毒品的耐受性随长期使用而增加,对于未产生耐受的人,使用苯丙胺30毫克便会引起中毒。而有报道,长期滥用者,为了达到初期使用时的欣快效应,竟将剂量增至2000毫克,这极易引起急性中毒,可造成惊阙、昏迷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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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什么是冰毒

冰毒即兴奋剂甲基苯丙胺,因其原料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由于它的毒性剧烈,人们便称之为“冰毒”。该药小剂量时有短暂的兴奋抗疲劳作用,故其丸剂又有“大力丸”之称。甲基苯丙胺是在麻黄素化学结构基础上改造而来,故又有去氧麻黄素之称。甲基苯丙胺药用为片剂,作为毒品用时多为粉末,也有液体与丸剂。

❺ 冰毒属于什么类型物品

冰毒,当然是毒品咯,即兴奋剂甲基苯丙胺,因其原料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Ice)。由于它的毒性剧烈,人们便称之为“冰毒”。该药小剂量时有短暂的兴奋抗疲劳作用,故其丸剂又有“大力丸”之称。又因苯丙胺(Amphetamine)有其译音名安非他明或安非它命之称,故甲基苯丙胺也有甲基安非他明之称。此外,甲基苯丙胺是在麻黄素化学结构基础上改造而来,故又有去氧麻黄素之称。甲基苯丙胺药用为片剂,作为毒品用时多为粉末,也有液体与丸剂。

❻ 冰毒是什么

冰毒即甲基苯丙胺。

冰毒,即兴奋剂甲基苯丙胺,因其原料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Ice)。由于它的毒性剧烈,人们便称之为“冰毒”。该药小剂量时有短暂的兴奋抗疲劳作用,故其丸剂又有“大力丸”之称。又因苯丙胺(Amphetamine)有其译音名安非他明或安非它命之称,故甲基苯丙胺也有甲基安非他明之称。此外,甲基苯丙胺是在麻黄素化学结构基础上改造而来,故又有去氧麻黄素之称。甲基苯丙胺药用为片剂,作为毒品用时多为粉末,也有液体与丸剂。

❼ 冰毒属于致幻剂吗

答:冰毒属于致幻剂。它能影响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可引起感觉和情绪上的变化,对时间和空间产生错觉、幻觉,直至导致自我歪曲、妄想和思维分裂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一类精神药物。

❽ 冰毒的成份是什么

冰毒的主体成分或者说发挥作用的是苯丙胺类物质,代表品种是甲基苯丙胺(methamphetamine,MATM)、3,4-亚甲基二氧基-N-甲基苯丙胺(3,4-methylene dioxy methamphetamine,MDMA,摇头丸的主体成分之一)和3,4-亚甲基二氧基苯丙胺(4,5-methylene-dioxy amphetamine,MDA,摇头丸的主体成分之一),其中的甲基苯丙胺是最普遍滥用的品种之一。

所以冰毒并不完全等同于甲基苯丙胺。尤其是市面上的固体冰毒,即使以甲基苯丙胺为主体,其成分实际上是甲基苯丙胺盐酸盐。

(8)冰霉是属于什么剂扩展阅读:

冰毒成分复杂,来源众多,各国各地区,甚至不同时期都有各自的名称。如在此系列毒品出现的早期,曾根据它的直接兴奋作用和主要成分称它为兴奋剂或苯胺类兴奋剂,日本人将其称之为“觉醒剂”。

民国时期中国按其音译称之为安非他明(也有译为安非它明或安非他命)。随着该系列药物纯度的提高和该药品确实在少量使用时具有短暂的兴奋、抗疲劳作用。

❾ 冰毒属于什么物品

冰毒,即兴奋剂甲基苯丙胺,因其原料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Ice)。由于它的毒性剧烈,人们便称之为“冰毒”。该药小剂量时有短暂的兴奋抗疲劳作用。
一般中小剂量者,可以提高人的心境,有能力增加、觉醒程度提高的感觉,表现出精神振奋、清醒、机敏、话多、兴致勃勃、思维活跃、情绪高涨、注意力集中、工作能力(特别是技巧性工作能力)提高,而且长时间工作或学习无疲劳感、无饥饿感。 基于此,一些偶尔的滥用者,如长途行车司机服用以免困倦,学生挑灯夜战应付考试,运动员用以增强耐力和速度,演员用以增加精力和提高表演艺术等,他们都属于非经常使用者。 近年境外传入的“摇头丸”,是一种新型的苯丙胺类毒品,是冰毒的衍生物,先后在广东等沿海城市的歌舞厅、卡拉OK厅娱乐场所出现。服用摇头丸会使人亢奋不已,听到音乐后摇头不止,时间长达6~8小时,并出现幻觉和性冲动。一些服食者在被警方抓获后,在警车上仍在浑身扭动。摇头丸对人的健康祸害极大,反复服食会成瘾,过量则导致死亡;而且会造成行为失控,诱发治安和刑事案件。
过量的使用冰毒可导致急性中毒。严重者出现精神混乱、性欲亢进、焦虑、烦躁、幻觉状态。长期滥用可造成慢性中毒、体重下降、消瘦、溃疡、脓肿、指甲脆化和夜间磨牙。静脉注射方式滥用者可引起各种感染合并症;包括肝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和艾滋病等。高剂量或重复使用“冰”可产生中毒性精神病,表现有被害妄想、幻觉,多为幻视,也可能出现听幻觉和触幻觉。现代医学称之为苯丙胺精神病。毒品的耐受性随长期使用而增加,对于未产生耐受的人,使用苯丙胺30毫克便会引起中毒。而有报道,长期滥用者,为了达到初期使用时的欣快效应,竟将剂量增至2000毫克,这极易引起急性中毒,可造成惊阙、昏迷甚至死亡。

❿ 冰毒属于什么剂

冰毒属于兴奋剂。

违法行为又称“无效行为”。不合法行为的一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与客观上不合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侵犯。主观上的过错指故意或过失两种主观状态。根据违法性质,违法行为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经济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等。

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犯罪)。违法就是指违反现行法律,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违法行为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按照其违反的法律,可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和违宪行为。

违法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违法是指一切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狭义的违法,则是指严重地违反法律,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我们在这里是从广义上对违法进行论述的。违法与犯罪的联系是犯罪一定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

区别是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比违法行为严重,犯罪行为大多数要负刑事责任,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违法行为与其他一些行为的存在着区别。首先,违法行为不同于违反道德的行为。许多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同时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

但是,并非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违反道德的行为。同样,有些违反道德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其次,违法行为不同于法律上无效的行为。违法行为当然不能发生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希冀的为法律所肯定的有效结果。但是,不能认为法律上无效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有些法律上无效的行为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也并不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