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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美女换衣服

发布时间: 2022-12-27 00:09:36

1. 你觉得衣服有必要天天换着穿吗,而且至少一星期不重样儿

我觉得,换不换,跟个人的爱好性格也是有关,还有很多因素。

第一取决于地域。我在南方,每天都换,而且每天都洗,因为南方的夏天很热,秋冬很潮湿阴冷,潮湿的话有汗粘哒哒的也是要换。冬天的话有时候气温也很高,所以最多两天就要换。

北方的话就不知道了,像新疆拉萨那种地方想每天洗澡换衣服应该也不现实。

第二,取决于个人卫生习惯,有的人比较洁癖,会天天换。大多数人也是爱干净的,也喜欢每天干干净净的样子,所以也会天天换。有的纯粹就是懒吧,第二天起床随便抓一件就穿走。学生时代遇到那种累积一周衣服没洗的,下一周又从前一周脏衣服里面挑出来穿的 。

第三,取决于性格特点。每日一换的,喜欢自己干净舒服的样子,把生活打理得有品质。这种人一般做事也比较有条理。有的人不是不换,而是他喜欢一次买好多件一样的衣服,看起来没换,其实他是天天洗澡天天换 。

遇到过那种一周不换的,工作起来很随性那种。不一定说不好或不爱干净,就是很自我,不太在乎别人看法,谁说这不好呢?也不一定要活在别人看法下,自己舒服就行,不要影响到别人,臭到别人就好 ;有些很有个性的人,就不拘小节,细节不重视但是也很有想法创意,所以这个并不一定说明衣服没有一天一换的就不好。

女人一星期不重样的衣服还算事吗?我在夏天创下一个月不重样,其它季节十天半月不是事。

这当然不能算里面的内衣了,夏天的外衣天天要换洗的,不换穿味道不好闻,风衣大衣可以换着穿,不用天天洗。

女人都是爱每天换衣服的,每天穿出不同的美,没见过有女人一件衣服穿一星期不换的。

我一到夏天,衣服是天天换,衣服又多,干嘛藏在家不穿出去,臭美一下,各种款色,花色,我可以一个月不重样,把同事看得是一楞一楞的,惊叹我的衣服真是多。

平时就爱逛街淘衣服,我的衣服不全是大牌产品,入眼的衣服,一见钟情,那是一定拿下,也不会轻易淘汰掉。

就这样日积月累,各种衣服越来越多,衣橱实在是挤爆了,才会忍痛割爱舍去几件。

每天出门最爱穿上我美美衣服,睬着高跟鞋,当然也会收获小小的回头率,这就是自信神釆飞扬的我!我喜欢!

我觉得天天换衣服,每天穿不一样的衣服会有不一样的心情,如果有条件我倒希望天天换,一星期不重样。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特别是女人,我觉得有必要天天换着穿,我要是天天出去就喜欢穿不同的衣服,每天穿不同的衣服心情也美美哒!每天都会给人新鲜感,特别是每天见同样的人,你天天穿那身衣服,让人感觉你好像没有衣服穿,天天穿那身。

以前我女儿就喜欢天天换着穿,我还说她,这件穿一次那个穿一次,一堆穿过的衣服,洗吧也不脏,不洗吧都是穿过的。我现在也喜欢每天换着穿,穿过的衣服会挂起来,脏的就立马洗掉,不脏的就再穿两次再洗。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每天穿不同的衣服,一个星期不重样也换的过来,每天穿不一样的衣服,每天美美哒出门,别人看着舒服,自己也很开心。

我觉得衣服是不是天天换,与个人有关,喜欢换着穿的,每天都会不厌其烦的早早准备今天穿什么,明天穿什么,怎么搭配好看,你看到的是她每天不重样的穿衣服,实际上有可能她在家里试衣服,就要花很多时间,不止一套的试穿;更有甚者,上下午衣服都不重样;而有的人,也不是没有衣服可换,而是习惯一身衣服穿几天,觉得要洗才会去换。

那么有人自然想到,上下午换不同的衣服,或者一天一换的衣服,怎么放呢?我认为如果是夏天的衣服,应该是换下来就洗,因为最容易被汗渍的是衣领和腋窝下,所以应该脱下来就洗才好。如果春秋风衣、外套或者初冬大衣、羽绒服等我想应该做不到换下来就洗,也没有那个必要,应该把每天经常换过、穿过的衣服单独挂到更衣间或者鞋帽间,等过了季节一起整理清洗。

如果喜欢,当然可以天天换着穿,而且一周不重样儿。穿搭可以给人带来自信,让人更加热爱生活,也可以给他人带来美的视觉体验。

我个人比较喜欢每天换不一样的衣服穿,因为我觉得穿精心搭配的衣服心情也会好。精心打扮自己是一种正面暗示,整装待发面对挑战。人收拾的清清爽爽地,运气也会好,一脸霉像,一身霉气,别人见你都会绕道而行。

如果你觉得每天搭配衣服是种负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只要保持清洁卫生,在社交时不给他人造成困扰,就没问题。

很多事情把它当成任务去做,就会觉得累,去挖掘做事的兴趣,做起事来也轻松很多。

有能力有精力有这方面兴趣那当然是一星期不重样好啊,漂亮啊,开心啊。但是就我个人而言,臣妾做不到啊[我想静静]。每天保持干净整洁就好。贴身衣物每天换洗,秋冬外套2-3天换洗。最主要衣服要干净整洁舒服,重不重样没关系[微笑]。

我觉得对于衣服每天一套,每天换着穿,有没有必要,这跟个人性格喜好有关,没有什么好与不好

有些人比较注重自己的穿着打扮,每天穿一套衣服,自己心情很愉悦,我觉得这也是可取的,有些人比较不那么注重自己的外表,有两套换洗的衣服就行,只要保持干净整洁就行,这也是行的

总得来说,看个人喜欢

有钱有条件可以随便换

看你所处的环境啰!如果在办公室你试试看一件衣服穿两天,看别人什么眼神看你?当然与季节也有关,天气冷时一件衣服穿两天也不为过,如果大夏天的无论你是南方还是北方人最好还是天天换吧?至于一星期不重样?这就不一定要了吧,备个三套以上的衣服换着穿就可以了,七套以上?大家都是普通人,没必要那么讲究!

个人换观点,视情况而定~

1.上班族的话可能需要五天不重样,不是说必须要这样,最重要还是看你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当然了,整洁干净,搭配得当才是最重要的~

2.如果你是自己做生意,那么你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但有一点,干净整洁,让人看到你至少不会把“邋遢”两个字和你联系到一起去~

3. 时尚 行业工作者,别说一周不重样了,完全要变着花样儿穿,每天都是不一样的自己~

总而言之,有一点,穿衣服干净整洁是首位,不必太过于在意别人的看法,自己怎么穿,要穿什么,自己做主就好了~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吐槽

2. 八月底九月初去西藏,请问穿什么衣服合适需要带羊毛衫和秋裤吗可以穿裙子或者短裤不

8月底9月初来西藏,带薄的外套和厚点的牛仔裤就行,不需要羊毛衫和秋裤,因早晚温差大,中午11---3点时段,在拉萨这样的城区里,可以穿会裙子或短裤,但需要过时更换,的确有点麻烦。而且如果去往珠峰或纳木错等4500米以上海拔的景点,下了车会很冷。所以美女你应该根据行程,计划来决定着装。

3. 你觉得衣服有必要天天换着穿吗,而且至少一星期不重样儿

女人一星期不重样的衣服还算事吗?我在夏天创下一个月不重样,其它季节十天半月不是事。

这当然不能算里面的内衣了,夏天的外衣天天要换洗的,不换穿味道不好闻,风衣大衣可以换着穿,不用天天洗。

女人都是爱每天换衣服的,每天穿出不同的美,没见过有女人一件衣服穿一星期不换的。

我一到夏天,衣服是天天换,衣服又多,干嘛藏在家不穿出去,臭美一下,各种款色,花色,我可以一个月不重样,把同事看得是一楞一楞的,惊叹我的衣服真是多。

平时就爱逛街淘衣服,我的衣服不全是大牌产品,入眼的衣服,一见钟情,那是一定拿下,也不会轻易淘汰掉。

就这样日积月累,各种衣服越来越多,衣橱实在是挤爆了,才会忍痛割爱舍去几件。

每天出门最爱穿上我美美衣服,睬着高跟鞋,当然也会收获小小的回头率,这就是自信神釆飞扬的我!我喜欢!

我觉得,换不换,跟个人的爱好性格也是有关,还有很多因素。

第一取决于地域。我在南方,每天都换,而且每天都洗,因为南方的夏天很热,秋冬很潮湿阴冷,潮湿的话有汗粘哒哒的也是要换。冬天的话有时候气温也很高,所以最多两天就要换。

北方的话就不知道了,像新疆拉萨那种地方想每天洗澡换衣服应该也不现实。

第二,取决于个人卫生习惯,有的人比较洁癖,会天天换。大多数人也是爱干净的,也喜欢每天干干净净的样子,所以也会天天换。有的纯粹就是懒吧,第二天起床随便抓一件就穿走。学生时代遇到那种累积一周衣服没洗的,下一周又从前一周脏衣服里面挑出来穿的 。

第三,取决于性格特点。每日一换的,喜欢自己干净舒服的样子,把生活打理得有品质。这种人一般做事也比较有条理。有的人不是不换,而是他喜欢一次买好多件一样的衣服,看起来没换,其实他是天天洗澡天天换 。

遇到过那种一周不换的,工作起来很随性那种。不一定说不好或不爱干净,就是很自我,不太在乎别人看法,谁说这不好呢?也不一定要活在别人看法下,自己舒服就行,不要影响到别人,臭到别人就好 ;有些很有个性的人,就不拘小节,细节不重视但是也很有想法创意,所以这个并不一定说明衣服没有一天一换的就不好。

有钱有条件可以随便换

4. 一个女生去西藏 真的很危险么 需要注意什么啊

其实不光去西藏,包括去其它任何的地方,最好先网上查查基本的资料,对这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有个基本的了解。然后要确定什么样的交通工具到达。同样去西藏目前有这几种方式到达那里!一个是飞机最直接,当然成本也最高。另外一个就是火车,都可以直达拉萨。非常的方便,一个女孩子的话,这都是二种不错的选择。而拉萨的治安也非常的好,甚至比内地还安全,警察和武警都很多,很有安全感。所以不要去道听途说一些不实信息就好。另外一种就是骑行,这个就有一定危险性了,同时对身体要求也比较高,傲娇的女生不在此列考虑了。

另外一个方式就是参加一些自驾汽车队伍结伴由318进藏。这些队伍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驴友结伴而行的。也是放心靠谱的。当然前期这种活动一定要选择是正规公司或一定年限的俱乐部组织的活动。,私人性质的不建议参加。小编不鼓励穷游或途搭的形式出行川藏线。因为路上谁也不好判断司机是什么样的人?虽然网上这样的攻略一抓一大把。但真没必要去省那点钱,把命搭了!不坐那种搭顺风车、借宿那种穷游就没事。旅行不是没有计划和安全的折腾。那种几十、几百游遍西藏的贴子,大家就不要信了。为了自己的安全还是理性务实一些吧!

那么说完出行的交通工具,必竟一个女生出行,选择住的地方最好也是在相对热闹点的地方。另外晚上不夜出或早点回到自己住宿的地方,钱财以低调不露眼为原则。在外反正多个提防的心眼总没错。

5. 艾瑞娜·拉萨雷努的人物经历

2006春天,一个名叫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女孩在时尚圈刮起一阵旋风,她的绰号就叫做“时尚旋风”。关于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相貌,一直颇受争议,支持的人称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有着“最美丽的眼睛”,反对的人则觉得她古怪诡异,乍看之下心生惊恐。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有着不规则的鹅卵石型脸,厚厚的刘海,突出的深褐色的大眼,削薄的嘴唇,苍白无血色的肌肤和扁平瘦弱的身材,与人们对模特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定义相差甚远。绝非第一眼美女的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却有着强烈的吸引人的个人气质,在芸芸模特中,你不会忽视她的存在。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在海报网的支持率很高。
美丽的眼睛各不相同,说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眼睛最美或许有些夸张,但她确实有着最变化多端的眼神:时而神秘莫测似黑森林的迷雾,时而安静淡定如三月暖意浓浓的阳光,时而哀婉幽怨让人心碎欲绝。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眼睛如一首诗,值得一读再读,每一次都能品出不同的滋味。
很多人知道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是因为凯特·莫斯 (Kate Moss) 的关系,羡慕她能受到凯特·莫斯 (Kate Moss) 的大力提携,轻易地在时尚圈平步青云。这是事实,但不是全部。如果你知道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在这之前经历了7年默默无闻的模特生涯,付出超乎常人想象的艰辛,你还会觉得她今日的走红是一夜成名的幸运吗?
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出生在罗马尼亚,5岁为了避难全家移民加拿大,自幼在蒙特利尔的圣休伯特小镇长大。除了长相和姓氏保留了东欧人的特色,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内核全然是北美人的个性,她骄傲地称自己是不折不扣的加拿大人。不同于东欧人的拘谨小心,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是天生的乐天派,接触过她的人无不赞叹她随和开朗、平易近人的性格,即便在她刚出道最艰难的时刻,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仍是一如既往的讨人喜欢,从不怨天尤人、轻易放弃。
17岁为了付房租,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与蒙特利尔 Giovanni 模特经纪公司签约,公司董事Jean-Franceois Leroux 这样说道:“我爱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一切,爱她的样子,更爱她的性格。她是如此活泼,如此聪明,如此有趣。”
在起初,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模特生涯举步维艰。“当地的人们无法了解她的美”他说。1999年出道的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不幸地遭遇巴西模特风靡时尚圈的时刻,比起前凸后翘的丰满美女,既不性感也不妖冶的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好比是天鹅群中一只不起眼的丑小鸭。尽管她有着超越常人的才华,却注定成为没有伯乐的千里马,无人赏识。
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依循惯例参加着伦敦和米兰的时装周,一年又一年,直到2005年的冬天改变终于来临,她遇见了生命中的伯乐—凯特·莫斯 (Kate Moss)。作为2005年12月法国版《Vogue》客串编辑的凯特·莫斯 (Kate Moss) 在一组名为《Extravagance de plumes》的大片中让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加入拍摄,引起了时尚人士的注意。2006年1月Irina 登上了意大利《Vogue》的封面,为她执镜的是享有盛誉的大摄影师 Steven Meisel,至此,属于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时刻正式开启。
7年的沉寂积蓄了太多的力量,一朝爆发的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让人感叹旋风的来势汹汹。2006秋冬的时装周,她一共参加了76场秀,惊人的数字!如果时长1个月的时装周好比耗费劳神的马拉松比赛,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是当之无愧的冠军。
设计师们对她宠爱有加,因为60场秀过后,大多数模特又困又累想要回家,而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却能又唱又跳,精力充沛。艾瑞娜·拉萨雷努 (Irina Lazareanu) 的纽约经纪人Cheri Bowen说,与她瘦弱外表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艾瑞娜从不抱怨。 2006春天,一个名叫的女孩Irina Lazareanu在时尚圈刮起一阵旋风,她的绰号就叫做“时尚旋风”。关于她的相貌,一直颇受争议,支持的人称她有着“最美丽的眼睛”,反对的人则觉得她古怪诡异,乍看之下心生惊恐。不规则的鹅卵石型脸,削薄纤细的嘴唇,一刀平的留海厚厚覆盖住额头,突出的深褐色的大眼,加之苍白无血色的肌肤和扁平痩弱的身材,与人们对模特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定义相差甚远,绝非第一眼美女的Irina Lazareanu却有着强烈的吸引人的个人气质,在芸芸模特中,你不会忽视她的存在。美丽的眼睛各不相同,说Irina的最美或许有些夸张,但她确实有着最变化多端的眼神。时而神秘莫测似黑森林的迷雾,时而安静淡定如三月暖意浓浓的阳光,时而哀婉幽怨让人心碎欲绝。她的眼睛如一首诗,值得一读再度,每一次都能品出不同的滋味。
她是主流模特中的非主流,才华横溢的多面手。 很多人知道Irina是因为Kate Moss的关系,羡慕她能受到Kate Moss的大力提携,轻易地在时尚圈平步青云。这是事实,但不是全部。如果你知道她在这之前经历了7年默默无闻的模特生涯,付出超乎常人想象的艰辛,你还会觉得她今日的走红是一夜成名的幸运吗? 让我从头说起,关于Irina Lazareanu的故事。
出生罗马尼亚,5岁为了避难全家移民加拿大,自幼在蒙特利尔的圣休伯特小镇长大的Irina,除了长相和姓氏保留了东欧人的特色,其内核全然是北美人的个性,她骄傲地称自己是不折不扣的加拿大人。不同于东欧人的拘谨小心,Irina是天生的乐天派,接触过她的人无不赞叹她随和开朗、平易近人的性格,即便在模特的艰难时刻,她仍是一如既往的讨人喜欢,从不怨天尤人、轻易放弃。 17岁为了付房租,Irina与蒙特利尔的Giovanni模特经纪公司签约,公司董事Jean-Franceois Leroux这样说道:“我爱Irina的一切,爱她的样子,更爱她的性格。她是如此活泼,如此聪明,如此有趣。” 但起初,她的模特生涯举步维艰。“当地的人们无法了解她的美”他说。1999年出道的Irina不幸地遭遇巴西模特风靡时尚圈的时刻,比起前凸后翘的丰满美女,既不性感也不妖冶的Irina好比是天鹅群中一只不起眼的丑小鸭。尽管她有着超越常人的才华,却注定成为没有伯乐的千里马,无人赏识。
她依循惯例参加着伦敦和米兰的时装周,一年又一年,直到2005年的冬天改变终于来临,她遇见了生命中的伯乐--Kate Moss。作为12月法国版《Vogue》客串编辑的Kate Moss在一组名为《Extravagance de plumes》的大片中让Irina加入拍摄,引起了时尚人士的注意。 2006年1月Irina登上了意大利《Vogue》的封面,为她执镜的是享有盛誉的摄影师Steven Meisel,至此,属于Irina的时刻正式开启。 7年的沉寂积蓄了太多的力量,一朝爆发的Irina让人感叹旋风的来势汹汹。
2006秋冬的时装周,她一共参加了76场秀,震惊世人的数字。如果时长1月的时装周好比耗费劳神的马拉松比赛,Irina是当之无愧的冠军。 设计师们对她宠爱有加,因为60场秀过后,大多数模特又困又累想要回家,而Irina却能又唱又跳,精力充沛。Cheri Bowen,Irina的纽约经纪人说,与她外表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她从不抱怨。
Irina在米兰时装周的一天如下: 7点15分,为第一场修做发型化妆 9点 走秀 9点45分 跳上赶场车奔赴下一场秀 10点又一次的做头化妆 11点 走秀 然后再下一场 Byblos, Ferragamo, Costume National, Prada, Versace……一天11场秀,一刻不停直到晚上为明天的秀试衣。凌晨5点回到酒店,睡一小时后起床、洗澡、换装,循环往复--持续整整六天。“你不得不注意体形,还得有个强壮的胃”Irina说道,“只有在飞机上我才能吃到一小片三明治和披萨。” 除了在走秀时的良好状态,Irina深得设计师的喜爱更在于她丰富多端的表现力,无论广告代言还是时尚大片。
Karl大叔也对Irina赞赏有加,视之为最新的灵感缪思,称她是Coco Chanel和Anna de Noailles的结合体。后者是法国和罗马尼亚混血女诗人,有名的女知识分子。去年推出的Chanel巴黎-蒙特卡罗系列,正是以他心中的Irina Lazareanu为设计女神。当仁不让成为其代言人的Irina,展现了平日难得一见的淑女形象,高贵典雅、充满知性气息的新时代Chanel女郎。尽管如今身为排名前十的名模,Irina仍以平常心看待自己取得的成绩,她坦然:“模特不是艺术,它只是一项工作,就像在麦当劳工作。高级定制服的艺术在于它是人们花了六个月的赶制而出,凝聚了他们的心血。无关穿着者。我只是行走,随着前面的人亦步亦趋。” 艺术的细胞天生扎根于Irina的心中,自幼梦想成为艺术家的她确实多才多艺。13岁,远赴伦敦学习芭蕾,直到弄伤了膝盖而不得不放弃。
15岁时,因为相同的音乐爱好,她遇见了刚刚组建乐队的Pete Doherty。 “我们彼此相像”她说,“太奇怪了,他有乐队,我也有乐队。”Leonard Cohen, Oscar Wilde, Maupassant同是他俩喜欢的作家。自然而然,他们成为了情侣和音乐伙伴。2004年夏天,她与Doherty乐队Babyshambles一起巡回演出,Irina经常被认为是乐队的鼓手,她嘲笑自己是被错估的神话。“我们每个人都为乐队而努力”她笑道,“我的第一件乐器是一支笔。” 然后他们合作写出了La Belle et la Bête,由彼时Doherty的女友超模Kate Moss出演。歌词中她这样写道: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你拒绝倾听的故事,噩梦划过传统的悬崖,紫罗兰焦灼绽放,漫漫长夜相伴无穷梦魇。美丽歌词仿佛呢喃哀婉的诗,而Irina确实有写诗的习惯。爱读屠格涅夫的她钟情写诗,无论何处只要有了灵感,便记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中。读过她的诗的人不吝赞美:“她是一个艺术家,文艺复兴时期的女人。”
人们知道Irina是在Kate Moss的男友Pete Doherty的车上被发现,可令人震惊的事实是Irina先Kate认识并爱上Pete,在2004年与之订婚。不可思议,原本该是情敌的她俩交情之好,甚至以姐妹相称。早先Kate为英伦时尚品牌Topshop设计服装时,当仁不让地请Irina担当模特。佩服Irina,能在与前男友分手以后保持友好关系,并且与之现任妻子情同姐妹,世上有几人做的到?她的好人缘果然可见一斑。连目中无人以傲慢着称的好莱坞小天后Lindsay Lohan也与她同进同出,相交甚欢,也就不足为奇了。更别提模特圈中她是最受人欢迎的开心果,与不同模特的合影多得数不胜数。 她仿佛天生有种让人亲近的魔力,无论是谁都能与之相交甚欢。其中,关于她和Freja的流言谣传盛广。看她俩拥抱、亲吻的亲密合照,引入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