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贺州警方通报女子多地流窜专业碰瓷近30年,是否该严厉打击这类人
是的,应该严厉打击这种人。
我个人的看法
这个女人的行为很卑鄙。因为有些司机是有急事要处理,但在路上遇到这么专业的摸瓷人,就不得不花钱免灾。不想和她在这里浪费时间和精力。这个女人的行为是在玩弄别人的良心。我们知道,现在社会上好人越来越多,如果真的是自己的错造成的,那确实应该赔钱。但是,面对这种故意碰瓷的人,真的一分钱都不应该给。不然,这样只会滋生这种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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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具有代表性的“碰瓷”现象有哪些
具有代表性的“碰瓷”现象有“图片碰瓷”、网约车“碰瓷”、正牌机构屡遭“碰瓷”、香烟“碰瓷”等等。
一、“图片碰瓷”:危害图片版权交易环境
当前图片版权行业乱象较为严重,图片网站或代理公司“天价索赔”甚至“敲诈勒索”式的套路维权营销模式频频出现,有些公司专门以起诉或赔偿来牟利。
专家认为,这类公司依赖“碰瓷”大赚诉讼费的商业模式必定走不远,究其本质,这种披着“版权保护”的外衣大肆吸金的行为已极大危害图片版权交易环境,亟待相关部门加以重拳整治。
二、网约车“碰瓷”:400多起 长春一诈骗团伙被抓
派出所民警通过走访某地多家保险公司,共收集相关涉案车辆在多地400多起赔付记录,涉案金额45万余元。
经过信息研判,专案组民警发现此类案件具有犯罪形式新、隐蔽性强等特点,作案时间多选择在交通高峰期,作案地点多选择在转盘环岛周围,作案人员多为驾驶技术成熟的网约车司机,作案工具均为从租赁公司租用的网约车。
三、正牌机构屡遭“碰瓷”:“代理维权”套路深
“惊天黑幕”、“骗局大曝光”、“亏损内幕揭晓”、“惨痛经历自述”……如此骇人听闻的描述和形容,究竟是投资者发自肺腑的倾诉,还是别有用心者的恶意渲染?
在网络搜索引擎上,无论是头部券商、大型期货公司,还是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均有大量维权信息映入眼帘。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样的现象自2019年兴起,今年上半年以来数量明显增加。
四、香烟“碰瓷”:致敬“天眼”?
一包叫“天眼”的香烟在市场上悄然流行。让人不禁好奇,这究竟纯属巧合,还是跨界联姻?
某烟草公司将“天眼”中文商标收入麾下;且据媒体报道,该烟草公司在使用“天眼”元素及商标时未和国家天文台做过任何沟通;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还为此发过律师函交涉,但并未得到相关方回应。这波操作,让人犹见“饿虎扑羊”“雁过拔毛”,碰瓷的成分无疑更大些。
(2)纯手工碰瓷图片扩展阅读:
我国首次对“碰瓷”作出明确界定
2020年10月14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首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指导意见》明确了惩治“碰瓷”的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问题。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李文胜介绍,《指导意见》对实施“碰瓷”构成的犯罪进行了梳理,分类予以明确。常见情形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诈骗类,一类是敲诈勒索类。
㈢ “图片碰瓷”乱象,到底是怎样个碰瓷法
图片碰瓷到底是怎么个碰瓷法?现在越来越多的自媒体和一些广告公司都遭受这样的事情。
一,在你明确标明版权的前提下依然滥用图片。
多多少少这种情况是最常见的了,特别是在一些自媒体平台,这样的现象层出不穷,很多时候大家都提倡尊重原创,奈何总是有人喜欢走捷径耍小聪明。通俗点讲就是明目张胆的盗用,或是经过稍微裁剪,然后焕然一新穿上“新衣”。让后就成为了“自己”原创。这种行为是可耻的,在图片碰瓷现象当中,这种情况是最让人恶心难以接受的。
尊重原创,规范使用应该是每一个人都应有的意识。从我做起方可。欢迎讨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