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简述在由受益人提出修改信用证要求情况下,改证的一般过程。
过程:1,受益人请开证申请人改证;2,开证申请人申请开证行改证;3,申请行改证后通知;4,通知行通知受益人信用证之修改。受益人收到通知行的通知后,修改即为有效。
修改信用证的含义修改信用证是指对已经开立的信用证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的行为,收益人或开证申请人均有权提出修改信用证的申请。信用证根据开证行责任的不同,可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两种。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其有效期内,未经收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销的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有信用证不必得到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而有权随时撤销或修改的信用证。根据《跟单信用证备拍液统一惯例》第9条的规定,对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修改必须经开证行、保兑行以及收益人的同意后,修改方为有效,且开证行自发出修改书之时起,就不可撤销地受其所发出的修改书的约束。保兑行可将其保兑扩展到修改书,并自通知该修改书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得地受修改书的约束。此外,保兑行可以选择将修改书通知受益人而不对其加保兑。如果保兑行这样做,它必须无迟延的将此通知开证行及收益人。开证行自发出修改书之时起,就受仿物该修改书的约束,但收益人收到修改信用证的通知后,并不必然受该修改的约束。在收益人告知通知修改的银行其接受修改之前,原信用证的条款,对收益人任然有效。
在通常情况下,收益人应提供接受或拒绝修改的通知。如果收益人没能给予这种通知,当他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的单据与尚未表示接受的修改的要求一致时,则收益人被视为接受该修改的通知。从此时起,该信用证被修改。反之,如果收益人提交的单据与原信用证规定一致,但与修改后的要求不一致,则表示他不接受该修改,信用证未被修改。据此,收益人收到修改信用证的通知后,除非其表示接受修改,否则收益人不受该修改的约束,收益人只要向银行提交与原信用证相符合的单据,银行就应付款。
收益人接受信用证修改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发出接受的通知,作出明确的接受表示;二是不发出接受的通知,而向银行提交符合修改后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即收益人以实际行为来表示接受修改。由此可见,收益人可采用发出拒绝通知或在交单时提交符合原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这两种方式表示拒绝接受信用证的修改。按照规定,收益人对同一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不允许部分接受,部分接受修改内容当属无效。当可转让信用证转让给一个以上的第二收益人时,其中一个或几个收益人拒绝接受信用证的修改,并不影响其他第二收益人接受修改,对拒绝接受修改的第二收益人而言,该信用证视作未被修改。
修改信用证的注意事项 信用证修改的规则如下 1.只有买方(开证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修改信用证; 2.只有卖方(受益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信用证修改。 修改信用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凡是需要修改的内容,应做到一次性向客人提出,避免多次修改信用证的情况. 二.对于不可撤消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才能生效。对信用证修改内贺兆容的接受或拒绝有两种表示形式 1.受益人作出接受或拒绝该信用证修改的通知; 2.受益人以行动按照信用证的内容办事。 三.收到信用证修改后,应及时检查修改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分别情况表示接受或重新提出修改。 四.对于修改内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部分接受修改中的内容是无效的。五.有关信用证修改必须通过原信用证通知行才具真实,有效;通过客人直接寄送的修改申请书或修改书复印件不是有效的修改。六.明确修改费用由谁承担.一般按照责任归属来确定修改费用由谁承担。
㈡ 信用证的具体操作流程!
流程: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2)信用证修改步骤图片扩展阅读:
有效期
信用证有效期是外贸企业到银行交单议付的时间,不是以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在外贸业务中,信用证是比较新颖的一种结算方式,而信用证有效期是作为议付的一个时间,因此需要外贸企中告悔业了解,以便有利的进行外贸业务。
据悉,信用证有效期是开船后15天之内有效。信用证开出前,信用证有效期是要需要算的,并且一般取决于这2个因素,一个是最迟装运日期,另一个是交单期。
信用证有效期不是算出来的,是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有时需要计算。一般包含信用证3个条款。
1、信用证31D: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信用证到期时间和地点)
2、信用证44C:Latest Date of Shipment (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
3、信用证48: Period for Presentation (交单期)
信用证有效期同最晚装运期的关系
1、装运期或最迟装运期:即卖方将全部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期限或最迟日期。(提单的出单日期即开船日不得迟于信用友谈证上规定的有效期,若未规定有效期日期,则装运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2、到期日:也就是信用证有效期。(承运人即卖方在向银行提交单据时,不得迟于此日期,因此承运人应在此日期之前将提单交到卖方手中,以便其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
3、交单期:即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向信用证指定的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信用证中如有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交单;如没有规定,则最迟于运输单据日期21天内交单;但两种情况下,单据还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提交)
4、双到期: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和议付到期日为同一天,或未规定装运卖正期限,实践上称之为双到期(原则上信用证的到期日与最迟装运期应有一定的间隔。
以便承运人有时间办理制单、交单、议付等工作,但如果出现双到期情况,承运人应注意在信用证到期日前提早几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制备各种单据、交单和办理议付等手续。)
综上所述,有关信用证有效期的关系是否可以这样表述:
到期日(有效期)≥交单期,最迟装船期;理想的到期日(有效期)=最迟装船期 +交单期
㈢ 信用证流程图解释是什么样的
信用证流程图解释包括开 证人 、开证行、受益人等各方面。对于信用证的办理会涉及到我们生活的哪些方面呢?需要具备哪种条件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以CIF价格为例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册带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操作过程: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 汇票 ,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各流程猛姿祥涉及方面解释: 开证人 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 义务:根据合同开证;向银行交付比例押金;及时付款枝搏赎单 权利:验、退赎单;验、退货(均以信用证为依据) 说明:开证申请书有两部分即对开证行的开证申请和对开证行的声明和保证(申明赎单付款前货物所有权归银行;开证行及其 代理 行只负单据表面是否合格之责;开证行对单据传递中的差错不负责;对“不可抗力”不负责;保证到期付款赎单;保证支付各项费用;开证行有权随时追加押金;有权决定货物代办保险和增加保险级别而费用由开证申请人负担。 受益人 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义务: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不符者尽早要求开证行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接受则发货并通知收货人,备齐单据在规定时间向议付行交单议付;对单据的正确性负责,不符时应执行开证行改单指示并仍在信用证规定期限交单。 权利:被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有权在通知对方后单方面撤消合同并拒绝信用证;交单后若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可直接要求开证申请人付款;收款前若开证申请人破产可停止货物装运并自行处理;若开证行倒闭时信用证还未使用可要求开证申请人另开。 开证行 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义务:正确、及时开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权利:收取手续费和押金;拒绝受益人或议付行的不符单据;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无力付款赎单时可处理单、货;货不足款可向开证申请人追索余额。 通知行 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是出口地所在银行。 需要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 转递行只负责照转。 议付银行 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和受益人的请求,按信用证规定对受益人交付的跟单汇票垫款或贴现,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索偿的银行(又称购票行、押汇行和贴现行;一般就是通知行;有限定议付和自由议付)。 义务:严格审单;垫付或贴现跟单汇票;背批信用证; 权利:可议付也可不议付;议付后可处理(货运)单据;议付后开证行倒闭或借口拒付可向受益人追回垫款。 付款银行 指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银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受其委托的另家银行)。 有权付款或不付款;一经付款,无权向受益人或汇票持有人追索。 保兑行 受开证行委托对信用证以自己名义保证的银行。 加批“保证兑付”;不可撤消的确定承诺;独立对信用证负责,凭单付款;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偿;若开证行拒付或倒闭,则无权向受益人和议付行追索。 承兑行 指对受益人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的银行,亦是付款行。 偿付行 指受开证行在信用证上的委托,代开证行向议付行或付款行清偿垫款的银行(又称 清算 行)。 只付款不审单;只管偿付不管退款;不偿付时开证行偿付
㈣ 信用证和合同不符,流程图怎么弄
有2种情况哗槐并:第1种可以改证:信用证开出后,发现了这个错误,就应该按照实际的情况,比如货物的样子,通知开证方改证,需要的费用也就是USD60一此吧,等收到银行收到了改证的电报后,您就按照改证后的正确的内容来做单据,提单检验单等。
第2种是不可以改证:就通知客人,信用证存在的问题,客人明白了情况后,双方达成共识,出货就出合同货但为了不改信用证,做的所有单据和提单检验单都是按照信用证来做的。只为应付银行的审单和证,只要通过了银行的审单,可以拿到钱了,做做假单据都没有问题的。
但要事先通知所有涉及单位和部门,如船公司,出口公司(报关的),以便达成协议,让多方都知道全部文件只是做给银行的,实际出货的文件,就另外做一套必须的文件给客人和自己公司。改信用证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出现信用证和单据不符的情况也经常发生,如果以上的2个方法都行不通,不改证,也不做假文件,那很冒险了,银行会看实际不符的处理规定来处理,不支付,或者罚不明做符款,一个不符点就要扣大约HKD300,累计。
如果客人是可靠的就没问题,如果客人是有意不付款或者拖延付款的话,他可以故意不接受付款的,那货也出了,钱还是没有收到,这样问题就大了。如果客人是事前都知道信用证开错的,双方都彼此信任的话,他接受了所有不符点,那你收钱当然没有问题了。
但你要小心哦,有些本来就是骗子的“客人”就是故意开错信用证,又不肯改信用证,开始是答应您接受不符点的,等你货出了,单据也做假单据,寄给了银行,他可以乱迹不接受不符点的,拒绝支付。那你也没有办法的,钱就迟迟收不到。
最坏的情况就是银行和开证方有勾结,银行把单证都给了客人,那客人就可以去提货了。有时候,客人指定的船公司和货代,没有提单的情况下,货代的手头上有客人好多个货柜的情况下,货代也有可能在没有提单的情况下就放柜给你的客人了,所以您也要小心,尽量使用自己指定的货代。
不要用客人指定的货代,把风险减到最低。
㈤ 信用证修改步骤
出口人收到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后,必须再次经过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发运货物。
修配返弊改信用证一般由出口人向进口人提出要求。但在个别情况下,出于某种原因,进口商也有主动要求修改信用证的。
如果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进口商提出修改信用证,则必须征得出口人的同意;
如果出口人拒绝接受,应及时将修改通知书退回通知行。此时,开证银行仍需按原证承担付款责任。
(5)信用证修改步骤图片扩展阅读:
信用证修改要世笑注意的事项:
信用证虽然是银行信用,但是只要你的单据有不符点出现,那就会有很大的风险。
就不符点问题,银行要征求开证申请人意见,开证申请人在此则可以以接受你的不符点为条件提出各种无理要求,如果你不答应,他就以不符点为由拒付货款。
所以,千万不要出现不符点,制作议付单据时还是那句话:一定要做到“培族单单一致,单证相符” 否则出现不符点你要做好客户拒收或者难为你的心理准备!
当然,很多信用证中规定每个不符点收取不符点罚金50美元或其他金额的条款。但是,并不是有了这个不符点罚款条款就意味着客户不可以拒收。
所以,对进口商开证过来后,必须逐一审核信用证各条款,看是否与事先达成的合同一致,看你们能否做到,如果有做不到的,要立即要求进口商修改信用证。
信用证的修改程序是,由出口商审证发现有不可接受条款或发现错误和与合同不符的条款时,向进口商提出改证要求。
如果进口商同意修改,由进口商通过开证行办理改证手续;
如果进口商不同意修改信用证,则信用证不能修改。
出口商应该将所要修改的内容一次性提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后即发出修改通知书。修改通知书同样要由通知行鉴定并通知给出口商。
㈥ 修改信用证的图表流程
受益人提出,开证申请人接受,开乎肆证申请人向开证行申请修改岁滚轿,开证行接受发出修改通知书,通知行给受益人修改通知备闭书。
㈦ 如何修改信用证
修改信源灶用证应注意的问题信用证修改的规则如下:1.只有买方(开证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修改信用证;2.只有卖方(受益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信用证修改。修改信用证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凡是需要修改的内容,应做到一次性向客人提出,避免多次修改信用证的情况。二.对于不可撤消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都必须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才能生效。对信用证修改内容的接受或拒绝有两种表示形式:1.受益人作出接受或拒绝该信用证修改的通知;2.受益人以行动按照信用证的内容办事。三.收到信用证修改后,应及时检查修改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分别情况表示接受或重新提出修改。四.对于修改内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部分接受修改中的内容是无效的。五.有关信用证修改必须通过原信用证通知行才具真实,有效;通过客人直接寄送的修改申请书或修改书复印件不是有效的修改。六.明确修改费用由谁承担.一般按照责任归属来确定修改费用由谁承担。lt;/span如何识别、应对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软条款问题,是实践中一个非常难以把握的问题。实务界总是希望有一个通用的规则,以便遇到一个需要判断的时候,如同套用公式一样得出实际的正确判断,但问题并不如此简单。对于软条款的判断,国际社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所谓的软条款是相对于硬条款而言的。信用证是银行承诺凭一定的条件付款的文件。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仅处理单据而不处理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因此只要出口商(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银行就将付款。银行是否付款取决于出口商提交的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规定,因此出口商是否获得款项取决于他是否满足信用证条款的要求。并且按照交易的正常做法,出口商是能够控制其行为是否满足信用证条款的要求的。对于出口商能够控制其行为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就是相对于软条款而言的硬条款。因此软条款就是指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故意设置若干隐蔽性的陷阱条款,以便在信用证运作中置受益人(出口商)于完全被动的境地,而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则可以随时将受益人至于陷阱而以单据不符为由,解除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换言之,信用证的软条款属于引而不发的炸弹,是否引发的决定权掌握在开证申请人的手中。因此信用证也就会因开证申请人的非善意行为成为废纸一张。所以说,软条款信用证的根本特征在于它赋予了开证申请人或开证银行单方面撤销付款责任的主动权。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并迟软条款主要有:信用证暂时不生效,何时生效由银行另行通知。信用证规定必须由申请人或其指定的签字人验货并签署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才能付款或生效。信用证对银行的付款、承兑行为规定了若干前提条件,如货物清关后才支付、收到其他银行的款项才支付等。有关运输事项如船名、装船日期、装卸港等须以申请人修改后的通知为准。信用证前后条款互相矛盾,受益人无论如何也作不到单单一致。但是,尽管具有上述条款的信用证,并不必然就是软条款信用证,如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公布的一案例〔法公布(2001)第2号〕中,信用证规定:由申请人发出之货品收据,申请人之签字必须与开证银行持有之签字式样相符。两审法院都并不认为该条款属于软条款,而认定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的签字因与银行持有的签字式样不符构成单证不符。实践中,由于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和经常性做法不一,有些要求对于其他当事人而言,属于软条款,对于另一当事人就不是软条款而是正常做雹蔽扮法所要求的条款。因此,判断何谓软条款,尚需要结合当事人的交易习惯和做法予以判断,而不能简单地下结论。前面提及的一些主要的软条款现象,也只是作为一种判断之参考。总之,对于何谓软条款,是需要根据个案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㈧ 简述信用证L/C的业务流程,并画出其业务流程图。(国际结算)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跟单信用证有不同的类型,其业务程序也各有特点,但都要经过申请开证、开证、通知、交单、付款、赎单这几个环节。现以最常见的议付信用证为例,说明其业务程序。
议付信用证业务程序具体如下
进出口双方签署买卖合同中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于是:
A.申请开证
开证申请人即为合同的进口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开证。申请开证时,申请人应填写并向银行递交开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示银行开立信用证的具体内容,该内容应与合同条款相一致,是开证行凭以向受益人或议付行付款的依据。对于这穗枯一部分内容,申请人也可附上合同,由银行据以缮制信用证后交申请人确认。二是关于信用证业务中申请人和开证行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声明。其基本内容包括:申请人承认在付清货款前开证行对单据及其代表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必要时,开证行可以出售货物,以抵付进口人的欠款;承认开证行有权接受“表面上合格”的单据,对于伪造单据、货物与单据不铅族尺符或货物中途灭失、受损、延迟到达,开证行概不负责;保证单据到达后如期付款赎单,否则,开证行有权没收申请人所交付的押金,以充当申请人应付价金的一部分;承认电讯传递中如有错误、遗漏或单据邮递损失等,银行不负责任。
开证申请书内容应完整明确,为防止混淆和误解,不要加注过多的细节。
申请人申请开证时,应向开证行交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其他担保品,押金为信用证金额的百分之几到几十,其高低由开证行规定,与申请人的资信和市场行情有关。对于资信良好的客户,有的银行会授以一定的开证额度,在规定额度内开证,可免交保证金。
B.开证行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接受申请人的开证申请后,应严格按照开证申请书的指示拟定信用证条款,有的草拟完信用证后,还应送交开证申请人确认。开证行应将其所开立的信用证由邮寄或电传或通过SWIFT电讯网络送交出口地的联行或代理行,请他们代为通知或转交受益人。通知行的主要责任是鉴定信用证签名或电传密押的真实性,而且,受益人如有问题也可通过这家银行进行查询。
信用证的开证方式有信开(OpenbyAirmail)和电开(Openbyte1ecommunication邮)两种。前者是指开证行以航邮将信用证寄给通知行;电开即是由开证行将信用证加注密押后以电讯方式通知受益人所在地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请其转知受益人。电开方式又分“全电开证”和“简电开证”。“全电开证”是将信用证的全部内容加注密押后发出,该电讯文本为有效的信用证正本。“简电开征”是将信用证主要内容发电预先通知受益人,银行承担必须使其生效的责任,但简电本身并非信用证的有效文本,不能凭以议付或付款,银行随后寄出的“证实书”才是正式的信用证。如今大多用“全电开证”的方式开立信用证。
C.通知行通知受益人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经核对签字印鉴或密押无误,应立即将信用证转知受益人,并留存一份副本备查。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将信用证直接转交受益人;另一种是当该信用证以通知行为收件人时,通知行应以自已的通知书格式照录信用证全文经签署后交付受益人。这两种形式对受益人来说,都是有效的信用证文本。
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通知行无法鉴别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它必须毫不迟延地通知开证行说明它无法鉴别,如通知行仍决定通知受益人,则必须告知受益人它未能鉴别该证的真实性。
D.文单议付
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应立即进行审核,如发现信用证中所列条款内容与买卖合同不相符合,或者不符合有关国际惯例(主要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规定,应即通知槐高申请人要求修改,申请人向开证行提交修改申请书,开证行作成修改通知书后按原来信用证的传递方式交付通知行,经通知行审核签字密押无误后转知受益人。
受益人对信用证的内容审核无误,或收到修改通知书审核后可以接受,即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发运货物,缮制并取得信用证规定的全部单据,开立汇票(或不开汇票,视信用证规定),连同信用证正本和修改通知书(如果有修改通知书),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和交单期内,递交给通知行或与自己有往来的银行或信用证中指定的议付银行办理议付。
议付是受益人利用信用证取得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即由受益人向上述当地银行递交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银行在单证一致的前证下,扣除了预付款的利息和手续费后,购进受益人出具的汇票和全套单据。俗称“买单”,又称“出口押汇”。议付是可以追索的。
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清楚表明适用于议付,则开证行对议付行承担了付款责任。如果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表明该证适用于付款或承兑方式,则开证行并不对买单银行承担信用证所规定的付款责任,该行此时可作为汇票的善意持票人或受益人的委托人向开证行索偿。
即使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了议付行,议付行也不承担必须议付的责任。信用证也不禁止受益人直接向开证行交单。但通常议付是受益人获取货款的一种最为安全快捷的方式。
E.寄单索偿
议付行议付后,取得了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即可凭单据向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请求偿付货款。如果开证行未在信用证内指定其他银行,则议付行应将单据寄交开证行;若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了一家付款行,则议付行应将单据寄交指定付款行。收到单据的开证行或付款行,在审单无误后,即应将款项偿付给议付行。若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了一家偿付行,则议付行应向开证行寄单,但同时又向偿付行发出索偿通知,偿付行在接到索偿通知后,按其与开进行的事先约定,向议付行偿付;如偿付行拒绝偿付,开证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开证行和付款行的付款,是不可追索的。
开证行或付款行如发现单据和信用证不符,应在不迟于收到单据的次日起7个营业日内通知议付行表示拒绝接受单据,如果能在该期限内表示拒绝,则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责任。
F.申请人付款赎单
开证行在向议付行偿付后,即通知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人应到开证行审核单据,若单据无误,即应付清全部货款与有关费用(如开证时曾交付押金,则应扣除押金的本息),若单据和信用证不符,申请人有权拒付。申请人付款后,即可从开证行取得全套单据。此时申请人与开证银行之间因开立信用证而构成的契约关系即告结束。
㈨ 出口信用证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流程:
1、出口商向银行交单后,若发现单据之间或单据与信用证间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应及时进行更换或修改。
2、收到差孝国外付款后,及时根据国家外管政策办理结汇。
3、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毕庆誉银行偿付。
4、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出口信用证,指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后,为出口商提供的包括来证通知、接单、审单、寄单、索汇等一系列服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的内容包括:审核出口来证和信用证修改的真实性,并通知国内出口商;转让及异地转证;审核出口商交来的货运单据和寄单;在客户提出需求时办理议付、押汇、贴现等贸易融资;人民币远期售汇;查询、催收、追短付款、追收利息、补寄单据等;考核进口商信用。
(9)信用证修改步骤图片扩展阅读:
相关优点
1、风险较低: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并为您提供了有条件付款承诺。
2、主动性高:您只要保证单据质量,就可取得开证行的无条件付款承诺,而单据质量完全处于您的控制之下。
3、费用转嫁:开立信用证等银行费用一般由进口商承担;
4、履约保证:出口商收到信用证,表明手段进口商已经基本落实了进口所需的手续,保证了贸易合约的履行。
㈩ 信用证修改是如何操作的
信用证修改,必须有开证人向开证行提出申请。如果实在信用证生效后,还必须得到收益人的书面确认。
信用证一经受益人确认,即使是开证人,也必须在征得开
证行、受益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对信用证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是无权对信用证内容进行任何修改的。如对内容有任何异议,应立刻书面通知开证人作相应修改。这个逻辑关系,先千万别搞错。
再来说你所谓的信用证原件的问题。你从通知行拿到的信用证,就视同余饥为信用证原件,其内容是由开证行连带密押电传给通知行的,其内容和开竖返返证行即开证人持有的版本是完全一世脊致的。你所说最初版本除非在信开信用证当中,否则不会由受益人或者通知行持有的。
这些问题可都是基本概念啊,加加油!